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肇庆市职工解困基金会
2021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日
单位名称:
肇庆市职工解困基金会
登记证号:
0008
成立时间:
2004-04-26
性 质:
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年度工作信息采集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本社会组织党员及群团情况
党组织工作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分支机构情况
代表机构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内设机构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2021年度参与乡村振兴情况
2022年度计划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本组织作为受托人运营的慈善信托
本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的慈善信托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委托投资情况
其他投资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监事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涉外活动基本信息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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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2、本基金会于(
2021
年:
)年(
5
月:
)月(
17
日:
)日召开(
2
届:
)届(
3
次:
)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5:00
会议时间:
请填写正确的时间格式。如:15:30
会议地点
市工会教育大楼五楼会议室
地点:
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视频会议
通讯会议
其他
会议议题
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理事会议
议题:
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理事会议
出席理事名单
陈丽雅、谭文坚、徐兴华、王穗宁、李兴旺、陈婉华、黄映红、易雪群、林荷穗
出席理事名单:
陈丽雅、谭文坚、徐兴华、王穗宁、李兴旺、陈婉华、黄映红、易雪群、林荷穗
未出席理事名单
未出席理事名单:
出席监事名单
黄乐霞、林少媚
出席监事名单:
黄乐霞、林少媚
未出席监事名单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肇庆市职工解困基金会按照省局规定,对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会议通报了基金会自查自纠情况,详情如下: 1.章程制定规范情况:章程有明确规定理事会、监事(会)有关职责及召开次数,有明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长有关职责及召开次数,每年至少召开2次,符合规定,无需整改; 2.法人内部治理情况:基金会有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有按时换届、有按照章程规定次数召开理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有按照章程规定,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并形成会议纪要;重大公益(慈善)活动、投资项目有经理事会决议;理事长没有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不存在长期未开展活动要注销的情况。关于法人内部治理情况,基金会符合相关规定,无需整改; 3.内部管理情况:有建立理事会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劳动用工、档案、证书印章管理等)、内部矛盾解决管理制度,符合规定,无需整改;4.遵守政策法规情况:基金会不存在未按规定或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检查的行为,无需整改;基金会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符合规定,无需整改;基金会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符合规定,无需整改;基金会不存在未按照章程规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 5.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情况:基金会不存在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的情况,没有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没有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没有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没有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基金会在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情况方面符合规定,无需整改; 6.信息公开情况:基金会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慈善捐赠收入、慈善支出;按规定公开公益慈善活动情况;明确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有建立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舆情应对制度,符合规定,无需整改; 7.人员管理情况:基金会现职和国企事业单位人员在社会组织兼任负责人的,均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报备;基金会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基金会所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其原单位均有为其购买“五险一金”,符合规定,无需整改; 8.基金会已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总则,并单设“党建工作”章节。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均为党员,并在原单位加入各自单位的党组织,故基金会没有建立党组织,基金会的党员负责人中,有在原单位担任党支部书记及支委等,在基金会有参加理事会会议,有对社会组织重要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基金会支持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做好联系职工群众等工作。(此项省局规定成立和未成立党组织的均需填写)
会议决议:
肇庆市职工解困基金会按照省局规定,对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纠,会议通报了基金会自查自纠情况,详情如下: 1.章程制定规范情况:章程有明确规定理事会、监事(会)有关职责及召开次数,有明确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长有关职责及召开次数,每年至少召开2次,符合规定,无需整改; 2.法人内部治理情况:基金会有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有按时换届、有按照章程规定次数召开理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有按照章程规定,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并形成会议纪要;重大公益(慈善)活动、投资项目有经理事会决议;理事长没有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不存在长期未开展活动要注销的情况。关于法人内部治理情况,基金会符合相关规定,无需整改; 3.内部管理情况:有建立理事会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劳动用工、档案、证书印章管理等)、内部矛盾解决管理制度,符合规定,无需整改;4.遵守政策法规情况:基金会不存在未按规定或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检查的行为,无需整改;基金会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符合规定,无需整改;基金会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符合规定,无需整改;基金会不存在未按照章程规定设立分支(代表)机构; 5.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情况:基金会不存在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的情况,没有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没有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没有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没有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基金会在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情况方面符合规定,无需整改; 6.信息公开情况:基金会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慈善捐赠收入、慈善支出;按规定公开公益慈善活动情况;明确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有建立社会组织新闻发言人制度和舆情应对制度,符合规定,无需整改; 7.人员管理情况:基金会现职和国企事业单位人员在社会组织兼任负责人的,均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批或报备;基金会没有专职工作人员,基金会所有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其原单位均有为其购买“五险一金”,符合规定,无需整改; 8.基金会已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要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总则,并单设“党建工作”章节。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均为党员,并在原单位加入各自单位的党组织,故基金会没有建立党组织,基金会的党员负责人中,有在原单位担任党支部书记及支委等,在基金会有参加理事会会议,有对社会组织重要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基金会支持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做好联系职工群众等工作。(此项省局规定成立和未成立党组织的均需填写)
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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