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1212000.0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62000.00)(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62500)(元),具体情况:
汕头鱼露厂有限公司减免5500元;肇庆市梁剑波保健品有限公司减免11500元;东莞市金燕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减免3000元;东莞东美食品有限公司减免5500元;中山市嘉乐保健饮料有限公司减免5500元;深圳市深晖企业有限公司减免10000元;广东百味佳味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免5000元;广东省肇庆香料厂有限公司减免4000元;广东滨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减免7500元;汕头市金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减免5000元。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八)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9-05-18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
应出席人数 245 实际出席人数 186
赞同人数 175 反对人数 6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万元;副会长单位、监事会主席单位、秘书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5万元;副秘书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万元;理事单位、会员单位和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75万元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Temp_XSstnb2021_ZczjHf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