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珠海市禁毒基金会
2021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6日

单位名称:珠海市禁毒基金会

登记证号:0010

成立时间:2005-08-15

性 质: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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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事会召开情况
4、本基金会于(2021)年(6)月(21)日召开(4)届(2)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09:00
会议地点 珠海市禁毒办三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会议议题
一、选举产生两名副秘书长;二、修改珠海市禁毒基金会《章程》;三、《珠海市禁毒委员会、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奖励慰问实施办法》;四、因第三届换第四届理事会变更备案手续办理中,为便于工作开展,第三届理事长余炳林签署潜能 人授权委托书,全权委托第四届理事长谢东伟处理财务审批事项;五、修改本会章程内容:项目金额审批权限;六、理事长谢东伟对禁毒工作进行布署。
出席理事名单
谢东伟、冯韶明、许亮宏、宋德宁、郭海燕、邓银萍、张少卿、蒋钢
未出席理事名单
黄杏笑
出席监事名单
黄伟雄、林韬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一、经秘书长许亮雄提名,经参会理事投票选举,全票通过由宋德宁、邓银萍同志担任第四届基金会副秘书长;二、应广东省民政厅要求,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修改《珠海市禁毒基金会章程》,会上经充分讨论,一致通过新《珠海市禁毒基金会章程》的修改(详见附件1:珠海市禁毒基金会章程修改说明);按照《珠海市禁毒基金会章程》规定,新章程须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三、根据基金会实际情况,参照市公安局相关奖励、慰问制度,会上一致通过修改了《珠海市禁毒委员会、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奖励慰问实施办法》(详见附件2: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奖励慰问实施办法修改说明)。四、第三届理事会届满,因未完成广东省民政厅的变更备案手续,法人还未变更,为便于工作开展,第三届理事长余炳林签署法人授权委托书,全权委托第四届理事长谢东伟处理财务审批事项(详见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五、依照本会章程,金额为30万元以上的项目,召开理事会研究决定;30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项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理事长开常务会议审议决定。财务资金的审核无论金额,所有开支均由秘书长审核,呈理事长审批通过,方可支付。六、会上基金会领导对基金会往后的发展方向、工作规划做了发言。
表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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