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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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21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21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160000)(元) 会费结余(截至2021年12月31日)
0)(元)
2021年度自行减免会费(80000)(元),具体情况:
减少2个副会长单位会员费16000元;2个常务副会长单位会员费64000元元,共计减少80000元会费
2021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元),具体情况:
无违规行为,无需整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1)届第(1)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2-06-03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
应出席人数 238 实际出席人数 2100
赞同人数 2000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10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每年20000元;一届80000元,基本服务:交流合作、信息共享、咨询服务;副会长单位(监事长单位)每年8000元;一届32000元,基本服务:交流合作、信息共享、咨询;理事单位(监事单位)每年2000元;一届8000元,基本服务;交流合作、信息共享、咨询服务;会员单位每年500元;一届2000元,基本服务:交流合作、信息共享、咨询服务。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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