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缘公益基金会成立于2014年12月,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的要求,对本会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制定、修改和核准章程是按照履行规定程序进行,章程内容合法合规。二、按章程规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机构;本会已到换届,因理会事成员还没有决定好,同意延期换届,暂按原章程履行职责并发挥作用。三、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管理,按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登记手续。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重大活动管理、分支机构管理、证书印章管理、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五、章程体现党建内容,本会人员都是群众,未成立党组织。六、开展业务活动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七、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或者备案。八、重大业务活动等事项经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通过才开展。九、主动向社会公开章程、登记证书、收费许可证、年检年报;按规定公开基金会及慈善组织的捐赠收入、支出、公益慈善活动等情况;公开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十、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十一、财务收支、票据使用、资产管理等符合相关规定。十二、财产不能在举办者、捐赠人、负责人中分配,盈余不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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