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8月9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

登记证号:0018

成立时间:1981-08-18

性 质:行业协会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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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表格数量,根据《基本信息表》填写“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数”自动生成,若表格显示不正确,请核实修改《基本信息表》数量,再继续填写此表;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
注意提醒:根据您表1《基本信息表》里面填写的“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数”为11。若数量为0的情况,此页无需填写,直接储存即可。
4、法律法规规章中明确规定的职能
序号 职能 依据 实施中与行政机关关系
1
开展行业政策研究,接受决策论证咨询。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
接受省发改委、工信厅等部门的指导。
2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促进诚信体系建设。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
接受省工信厅、省市场局等部门的指导。
3
反映会员合理诉求,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
接受政府部门的指导。
4
开展行业统计工作,发布行业运行分析。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
接受省统计局、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等部门的指导。
5
制定各类行业标准,举办各类行业活动。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
接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
6
承担食品非遗项目,编辑行业书籍资料。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
接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指导。
7
发展行业公益事业,加强同行合作交流。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
接受省民政厅的指导。
8
代表行业申诉应诉,保护会员企业利益。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
接受政府部门的指导。
9
推广优秀科技成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
接受省科技厅的指导。
10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提升员工队伍素质。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
接受省人社厅的指导。
序号 职能 依据 实施中与行政机关关系
11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广东省食品行业协会章程》。
接受政府部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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