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珠海市禁毒基金会
2020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1年6月29日
单位名称:
珠海市禁毒基金会
登记证号:
0010
成立时间:
2005-08-15
性 质:
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年度工作信息采集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党建工作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专项基金、分支(代表)机构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分支(代表)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2020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21年度计划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本组织作为受托人运营的慈善信托
本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的慈善信托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规范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表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委托投资情况
其他投资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监事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涉外活动基本信息
在境外设立机构情况
对外交流合作项目
参加国际组织
近三年以来对外活动的主要成绩和典型案例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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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4、本基金会于(
2020
年:
)年(
10
月:
)月(
30
日:
)日召开(
3
届:
)届(
13
次:
)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09:00
会议时间:
请填写正确的时间格式。如:15:30
会议地点
市禁毒办三楼会议室
地点:
会议议题
一、通报广东省民政厅已核准珠海市禁毒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广东省公安厅;二、会上全票通过同意基金会对市公安局审计室对本基金会2016年至2019年的财务状况及业务活动收支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边审边改的事项;三、全票通过修改基金会制度条款。四、会上全票通过《珠海市禁毒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珠海市禁毒基金会报账管理制度》、《珠海市禁毒基金会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条款;五、会上全票通过同意至2020年12月第三届理事会届满时,停止发放十名禁毒辅工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六、准备五年工作总结会议并安排2021年基金会换届事宜。七、会上全票通过同意印制第三届理事会五年工作报告,预算控制在10万元内。
议题:
一、通报广东省民政厅已核准珠海市禁毒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广东省公安厅;二、会上全票通过同意基金会对市公安局审计室对本基金会2016年至2019年的财务状况及业务活动收支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边审边改的事项;三、全票通过修改基金会制度条款。四、会上全票通过《珠海市禁毒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珠海市禁毒基金会报账管理制度》、《珠海市禁毒基金会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条款;五、会上全票通过同意至2020年12月第三届理事会届满时,停止发放十名禁毒辅工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六、准备五年工作总结会议并安排2021年基金会换届事宜。七、会上全票通过同意印制第三届理事会五年工作报告,预算控制在10万元内。
出席理事名单
余炳林、李天增、谭金明、黄坤平、杨挺彬、李卫、吴燕德
出席理事名单:
余炳林、李天增、谭金明、黄坤平、杨挺彬、李卫、吴燕德
未出席理事名单
王宇声
未出席理事名单:
王宇声
出席监事名单
梁健玲、杜毅
出席监事名单:
梁健玲、杜毅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会议决议
一、会上通报广东省民政厅已核准珠海市禁毒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广东省公安厅;二、2020年7月6日起市公安局审计室对基金会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连续四年财务状况及业务活动收支进行审计并提出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见附件:关于珠海市禁毒基金会2016年2019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整改通知书),会上全票通过同意基金会审计期间边审边改的事项;三、会上全票修改下列制度条款:1、全票通过同意《财务管理制度》第十八条(二)基金会资助项目的审批的2、“小额资助项目由基金会领导审批,大额资助项目需报理事会,并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方获批准。”修改为“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资助项目由副秘书长审核,报秘书长或副理事长审批。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资助项目由副秘书长、秘书长或副理事长审核,经理事常务会议讨论,报理事长审批;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资助项目需报理事会,并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方获批准。”2、同意《财务管理制度》第十八条(三)行政办公经费的审批的5、“财务人员审核报帐单据,对手续不全或有疑问的,财务人员有权要求解释或退回经办人补办手续,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报销。”修改为“财务人员审核报帐单据,报销发票背面需有经手人与证明人签名,对手续不全或有疑问的,财务人员有权要求解释或退回经办人补办手续,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报销。”3、《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禁毒业务大额经费项目按规定需进行采购的,须要参照珠海市政府采购程序进行。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至少选择三家供应商询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要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招投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货物、工程、服务等方式,按照政府采购的方式统一购置后配备给受助单位。”修改为“禁毒业务项目按规定需进行采购的,须要参照珠海市政府采购程序进行。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至少选择三家供应商询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要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招投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货物、工程、服务等方式,按照政府采购的方式统一购置后配备给受助单位。”4、同意《财务管理制度》第七章增加现金管理内容;5、全票通过同意《珠海市禁毒委员会、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奖励慰问实施办法》慰问、奖励范围“其它符合《珠海市禁毒基金会章程》规定,需要给予奖励或慰问的。”修改为“其它与禁毒有关,符合《珠海市禁毒基金会章程》规定,由理事会研究需要给予奖励或慰问的。”6、同意《珠海市禁毒委员会、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奖励慰问实施办法》慰问慰问奖励标准增加“基金会理事、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生病住院,视具体情况慰问5佰元至3千元。病逝发放慰问金5千元。”条款;7、同意《珠海市禁毒委员会、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奖励慰问实施办法》增加审批程序和权限条款。四、会上全票通过《珠海市禁毒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珠海市禁毒基金会报账管理制度》、《珠海市禁毒基金会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条款,即日起实施。五、会上全票通过同意至2020年12月第三届理事会届满时,停止发放十名禁毒辅工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六、准备五年工作总结会议并安排2021年基金会换届事宜。七、会上全票通过同意印制第三届理事会五年工作报告,预算控制在10万元内。
会议决议:
一、会上通报广东省民政厅已核准珠海市禁毒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为广东省公安厅;二、2020年7月6日起市公安局审计室对基金会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连续四年财务状况及业务活动收支进行审计并提出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见附件:关于珠海市禁毒基金会2016年2019年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整改通知书),会上全票通过同意基金会审计期间边审边改的事项;三、会上全票修改下列制度条款:1、全票通过同意《财务管理制度》第十八条(二)基金会资助项目的审批的2、“小额资助项目由基金会领导审批,大额资助项目需报理事会,并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方获批准。”修改为“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资助项目由副秘书长审核,报秘书长或副理事长审批。1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资助项目由副秘书长、秘书长或副理事长审核,经理事常务会议讨论,报理事长审批;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资助项目需报理事会,并经半数以上理事同意方获批准。”2、同意《财务管理制度》第十八条(三)行政办公经费的审批的5、“财务人员审核报帐单据,对手续不全或有疑问的,财务人员有权要求解释或退回经办人补办手续,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报销。”修改为“财务人员审核报帐单据,报销发票背面需有经手人与证明人签名,对手续不全或有疑问的,财务人员有权要求解释或退回经办人补办手续,对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报销。”3、《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禁毒业务大额经费项目按规定需进行采购的,须要参照珠海市政府采购程序进行。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至少选择三家供应商询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要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招投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货物、工程、服务等方式,按照政府采购的方式统一购置后配备给受助单位。”修改为“禁毒业务项目按规定需进行采购的,须要参照珠海市政府采购程序进行。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至少选择三家供应商询价;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购要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招投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货物、工程、服务等方式,按照政府采购的方式统一购置后配备给受助单位。”4、同意《财务管理制度》第七章增加现金管理内容;5、全票通过同意《珠海市禁毒委员会、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奖励慰问实施办法》慰问、奖励范围“其它符合《珠海市禁毒基金会章程》规定,需要给予奖励或慰问的。”修改为“其它与禁毒有关,符合《珠海市禁毒基金会章程》规定,由理事会研究需要给予奖励或慰问的。”6、同意《珠海市禁毒委员会、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奖励慰问实施办法》慰问慰问奖励标准增加“基金会理事、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生病住院,视具体情况慰问5佰元至3千元。病逝发放慰问金5千元。”条款;7、同意《珠海市禁毒委员会、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奖励慰问实施办法》增加审批程序和权限条款。四、会上全票通过《珠海市禁毒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珠海市禁毒基金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珠海市禁毒基金会报账管理制度》、《珠海市禁毒基金会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条款,即日起实施。五、会上全票通过同意至2020年12月第三届理事会届满时,停止发放十名禁毒辅工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六、准备五年工作总结会议并安排2021年基金会换届事宜。七、会上全票通过同意印制第三届理事会五年工作报告,预算控制在10万元内。
备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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