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标准:(需要写明会费收费标准及对应的基本服务项目)
会费收费标准:会长单位:每年10万元,每届缴纳会费50万元;
副会长单位%26监事长单位:每年3万元,每届缴纳会费15万元;
理事单位%26监事单位:每年1万元,每届缴纳会费5万元;
会员单位:每年0.2万元,每届缴纳会费1万元。
(一)开展行业调查,向政府提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有关的行业标准、参与政府采购的论证和咨询。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会员企业的产品检测、标准、信息等服务工作;
(二)组织会员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进行国内外行业间经济技术交流,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方式的设计经验交流活动,传播信息,活跃学术思想,促进标识事业的发展;
(三)接受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并承担相关课题的研究,组织相关项目的论证、验收,按政府要求对本行业的专业设计机构和制作单位进行资格认证,对本行业专业人员的技能进行培训和资格评审;
(四)建设行业信息网络平台等,为会员提供国内外技术和市场信息,为广东省标识产业链的发展及会员交流、展览展示、会议、培训提供专业服务。
(五)承接政府部门的委托,组织地方性的标识设计竞赛、评比、评奖,表彰奖励在本行业的设计实践、教学、研究、管理等方面成绩优秀的机构和人员;
(六)协调、帮助各企业与各金融机构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并在融资理财等方面给予实际支持,组建行业内的投融资公司;
(七)开展行业人才、技术服务,帮助各行企业引进所需各类人才和先进经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建立人才交流中心,和各大专院校合作,建立大学生就业平台,对行业设计师,生产技术人员进行入职技能培训;
(八)组织会员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
(九)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利,研究和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制定行业违规惩戒制度和措施;
(十)出版协会会刊,建立广东省标识行业协会网站,与各行业协(商)会合作,搭建信息交流平台;
(十一)接受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十二)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方可开展。会费标准: 字数限定在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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