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一、商会没有设立监事会,不能召开监事会会议。由于近年来行业经营环境严峻,做成商会内部会员流失严重,据统计:本会剩会员数共66人,其中理事数25人(含:会长1人,副会长5人),监事1人(原登记在监事名册的其余2人已于2018年3月前离任,注:1人长年在国外,1人已不经营),不能设立监事会,所以并未能举行监事会会议。二、商会没有设立常务理事,未能召开常务理事会议。本会会员数66人,其中理事数25人(含:会长1人,副会长5人),根据行业协会商会换届选举指引(粤民间函〔2011〕53号)文件第七条第(三)点“常务理事职数原则上为理事人数的1/3。理事职数少于50人的,原则上不设立常务理事。”规定,本会不具备设立常务理事条件,所以不能召开常务理事会议。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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