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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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十三、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万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18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18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8.86)(万元) 会费结余(截至2018年12月31日)
0)(万元)
2018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万元),具体情况:
2018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万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六)届第(1)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7-03-10 表决方式 无记名投票表决
应出席人数 81 实际出席人数 79
赞同人数 79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员300元/年; 理事600元/年; 监事1000元/年; 副秘书长1000元/年; 常务理事1000元/年; 秘书长2000元/年; 副会长2000元/年; 监事长2000/年; 会长3000元/年; 单位会员5000元/年; 一类研究分会(100人及100人以上)5000元/年; 二类研究分会(100人以下)2500元/年。 担任荣誉(名誉)职位人员及聘请的专家、学者免收会员费。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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