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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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发起单位座谈会
会议时间 2016-04-08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11 实际出席人数 11
赞同人数 11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费按年度计算交纳,标准(人民币)为: 1. 会长单位 150000 元/年。 2. 常务副会长单位 80000 元/年。 3. 副会长单位 30000 元/年。 4. 常务理事单位 20000 元/年。 5. 理事单位 10000 元/年。 6. 会员单位 3000 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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