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标准如下:
(一)团体会员:
1. (一)学术机构委员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1000元;常委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3000元;会长(含副会长)会员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5000元。总部已是会员的连锁医疗机构,每个连锁学术单位会费减半。
(二)企业会员单位:根据企业规模,普通会员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5000元;理事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1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30000元;理事长(含副理事长)单位,每年一次性缴纳会费50000元。
(二)个人会员:100元/年。
会费标准: 字数限定在1000字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