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广东省振动工程学会章程》要求,我学会应每4年召开一届换届大会,学会上一次换届大会召开时间是2012年11月,按要求应于2016年11月召开新一次换届大会,但是由于相关负责人出国和其他原因,未能如期开展相关换届筹备工作。为保证学会工作的继续开展,我学会已经在2019年上半年启动换届筹备工作(见附件《关于推选广东省振动工程学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及推荐理事候选人的通知》),由于上一届会员已经基本无法联系,相关新会员正在重新征集中,现拟于2019年11-12月间召开换届大会,重新选举产生学会领导班子和理事会成员,以及监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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