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7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

登记证号:0351

成立时间:2014-05-23

性 质:非公募基金会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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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事意见
监事姓名 赵汉根
意见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会章程、基金管理办法及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监事,在2018年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本会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等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基金会2018年度对基金的管理、使用以及资金的运作,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损害基金会利益的事项。 2、基金会2018年度基金总收入501526.68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 3、基金会2018年度基金总支出1003417.5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1000000元(主要为向广东省星海音乐厅捐赠1000000元开展“惠民音乐会”),管理费用为3417.5元,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 4、基金会聘请的广州特科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2018年度的财务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基金会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5、基于资本市场行情的动荡现状,基金会经理事会审议,从2019年起基金会资金不再进行证券买卖交易等操作,符合资金保值增值有关规定。 此外,基金会进行了届中理事变更,杨海洲先生、黄跃珍先生不再担任基金会理事,黎玥采女士、杨震先生任基金会理事,其中,黎玥采女士任基金会副理事长一职。 基金会2018年以来,继续秉承本会宗旨热心公益,开展“惠民音乐会”活动,为社会文化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促进基金会的健康成长,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监事会特提出如下建议: 1、在2019年度的工作中,基金会理事会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和内控制度,完善资助立项事先评估、实施过程跟踪评估、项目效果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以合法、安全、有效为前提,积极探索各种保值增值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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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姓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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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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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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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将本页表格打印后,交由监事亲笔签字,再上传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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