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7日
单位名称:
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
登记证号:
0351
成立时间:
2014-05-23
性 质:
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党组织建设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专项基金、分支(代表)机构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分支(代表)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19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委托投资情况
其他投资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监事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年度工作信息采集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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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事意见
监事姓名
赵汉根
监事姓名:
意见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会章程、基金管理办法及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监事,在2018年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本会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等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基金会2018年度对基金的管理、使用以及资金的运作,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损害基金会利益的事项。 2、基金会2018年度基金总收入501526.68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 3、基金会2018年度基金总支出1003417.5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1000000元(主要为向广东省星海音乐厅捐赠1000000元开展“惠民音乐会”),管理费用为3417.5元,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 4、基金会聘请的广州特科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2018年度的财务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基金会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5、基于资本市场行情的动荡现状,基金会经理事会审议,从2019年起基金会资金不再进行证券买卖交易等操作,符合资金保值增值有关规定。 此外,基金会进行了届中理事变更,杨海洲先生、黄跃珍先生不再担任基金会理事,黎玥采女士、杨震先生任基金会理事,其中,黎玥采女士任基金会副理事长一职。 基金会2018年以来,继续秉承本会宗旨热心公益,开展“惠民音乐会”活动,为社会文化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促进基金会的健康成长,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监事会特提出如下建议: 1、在2019年度的工作中,基金会理事会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和内控制度,完善资助立项事先评估、实施过程跟踪评估、项目效果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以合法、安全、有效为前提,积极探索各种保值增值的模式。
监事意见: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本会章程、基金管理办法及监事会工作条例的规定,本人作为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监事,在2018年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本会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等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基金会2018年度对基金的管理、使用以及资金的运作,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基金会各项规章制度和损害基金会利益的事项。 2、基金会2018年度基金总收入501526.68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有关规定。 3、基金会2018年度基金总支出1003417.5元,其中业务活动费用1000000元(主要为向广东省星海音乐厅捐赠1000000元开展“惠民音乐会”),管理费用为3417.5元,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 4、基金会聘请的广州特科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省海德龙文化发展基金会2018年度的财务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基金会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5、基于资本市场行情的动荡现状,基金会经理事会审议,从2019年起基金会资金不再进行证券买卖交易等操作,符合资金保值增值有关规定。 此外,基金会进行了届中理事变更,杨海洲先生、黄跃珍先生不再担任基金会理事,黎玥采女士、杨震先生任基金会理事,其中,黎玥采女士任基金会副理事长一职。 基金会2018年以来,继续秉承本会宗旨热心公益,开展“惠民音乐会”活动,为社会文化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为促进基金会的健康成长,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监事会特提出如下建议: 1、在2019年度的工作中,基金会理事会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2、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和内控制度,完善资助立项事先评估、实施过程跟踪评估、项目效果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以合法、安全、有效为前提,积极探索各种保值增值的模式。
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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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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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监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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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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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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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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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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