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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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广东省医学会第十九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3-09-05 表决方式 投票
应出席人数 419 实际出席人数 335
赞同人数 335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第二十条 会员必须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标准:一、单位会员会费:1、医疗单位的单位会员:根据会员单位具体情况(医院等级、住院床位数、在我会任职情况等)核定其缴纳金额。三级医疗机构6-8万元/年(其中副会长单位8万元、常务理事单位7万元、其余三级医疗机构6万元,以最高任职为标准);二级医疗机构2-4万元/年(400张以上床位每年交4万元;300-399张床位每年交3万元;其它二级医疗机构每年交2万元);民营医院及其它类型医疗机构参考上述收费标准进行收费。2、企业及其它单位的单位会员:5万元/年。二、个人会员:1、普通会员:每人100元/年(单位会员中的普通会员,不再另外交费)。2、专科会员:每人200元/年 。3、专家会员:每人300元/年。4、名誉职务免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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