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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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一)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4-10-18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37 实际出席人数 37
赞同人数 37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公开
会费标准:
《章程》第十一条:会员按规定交纳会费。第三十一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二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每位会员每年10元会费(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时向全体会员公开过,暂未写入章程)。 因会员分散于广东省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其它单位,所以一般情况下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才集中统一收取会员会费,并未每年定时分别向会员收取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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