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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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一)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6-03-28 表决方式 投票表决
应出席人数 85 实际出席人数 68
赞同人数 67 反对人数 1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本会会费按届(四年一届)缴纳,会费缴纳标准为: (一)会长:8万元/届; (二)监事长:6万元/届; (三)常务副会长:5万元/届; (四)副会长:2万元/届; (五)理事:6千元/届; (六)会员:3百/届。 (七)同时兼任两个职务以上的会员,按照其中会费标准中较高的一个缴纳,无须重复缴纳; (八)秘书处专职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其他工作人员采用聘用制的则免交会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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