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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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十三、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万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18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18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49.398058)(万元) 会费结余(截至2018年12月31日)
93.202617)(万元)
2018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万元),具体情况:
没有
2018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万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六)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8-12-14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200 实际出席人数 191
赞同人数 187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4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公开
会费标准:
第五十六条 本会会费标准如下: (一)个人会员(含普通会员、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党支部或党委成员):每年缴纳会费:50元 (二)单位会员 1.副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万元; 2.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万元; 3.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万元; 4.普通单位会员每年缴纳0.5万元; 5.分支机构副主任委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万元/年; 6.分子机构常务委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万元/年; 7.分支机构委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万元; 理事会基于上述各级别单位会员在社会或行业中的声誉、单位或其品牌的影响力、单位的经济水平和单位会员对本会发展的其他贡献等条件,可酌情减免收费。减免收费情况应定期向会员达标大会公布。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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