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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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二)届第(三)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6-11-25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161 实际出席人数 161
赞同人数 161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公开
会费标准:
2016年11月25日,省人才交流协会第二届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在广州召开。审议并通过了新的会费收取标准。副会长会费由原来的每年30000元人民币调整为每年20000元人民币;理事会员、单位会员会费由原来的每年2000元人民币调整为每年500元人民币。其他标准不变(常务理事会仍为每年2000元人民币;个人会员仍为每年1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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