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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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18年1月1日--本报告提交之日,社会团体采取的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涉及金额和规范情况
*有/无此情况:(
减免会费(4)(万元) 调减服务性收费(0)(万元)
取消评比达标表彰收费(0)(万元) 调减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调减其他收费(0)(万元) 纠正违规行为,涉及金额(0)(万元)
具体情况:
部分教育单位给予减免会费:广州大学纺织服装学院、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东莞市技师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等分别减免会费5000元;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亚视演艺职业学院、广州科技职业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中山市工贸技工学校等分别减免会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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