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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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表决方式
应出席人数 0 实际出席人数 0
赞同人数 0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一)会费标准如下:(人民币) 1、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万元; 2、执行会长每年缴纳会费15万元 3、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万元; 4、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万元; 5、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5万元; 6、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3万元; 7、监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万元(具有社会名望的非企业家专业人士担任监事长免缴会费) 8、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5万元; 9、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0.15万元; (二)、团体会员会费1200元/年。团体会员单位推荐会领导加入广东省江西南昌商会任常务副会长的会费3万元/年,副会长1万元/年。 (三)、会员及团体会员会费收取的办法:会费按年度收取,会费的缴纳时间为入会之日起计,次年的会费对应入会之日起顺延一个365日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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