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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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十三、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万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18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18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239.8)(万元) 会费结余(截至2018年12月31日)
25)(万元)
2018年度自行减免会费(89.4)(万元),具体情况:
协会召开理事会通过决议,对老会员企业和新加入的部分经营困难的企业给予入会一定的优惠。理事单位收取6000元/年,副会长单位20000元/年或30000元/年。
2018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万元),具体情况:
无。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七)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6-12-28 表决方式 投票
应出席人数 188 实际出席人数 167
赞同人数 167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费标准:会员单位每年缴纳5000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1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15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50000元;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100000元;会长单位每年缴纳200000元。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的通知》,会费标准将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的七届三次会员大会中对会费进行调整和修改。对会费标准由现在的六档调整到四档。会费标准为:会员单位每年缴纳5000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10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30000元;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50000元。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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