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建筑学会一届四次全体会员大会 关于调整会费收缴标准的决议 (2017年12月15日全体会议通过) 2017年12月15日,广东省城市建筑学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大会根据章程规定,就学会秘书处根据学会运作一年的财务决算,提出保证学会正常运转,必须调整会费标准的动议,进行了票决。票决过程在监事会监督下进行。 大会应到会员89家,实到会员70家,超过2/3,符合章程规定有效表决数。发出表决票70张,收回70张,全为有效票。经监事长监督、由大会工作人员检票、统计,结果为: 66票同意调整会费收缴标准,4票不同意调整会费收缴标准。大会通过调整会费标准动议。 会费标准 会员每年300元。一次性入会手续费50元。团体会员的会费:学校和社会团体每年1000元;企业、事业单位每年3000元。可以按年度交,也可以按届趸交。会员会费交给办理申请手续的分会、专业及工作委员会、地方学会或本学会秘书处。高级会员、团体会员会费交给本学会秘书处。会费应在每年第一季度缴纳。 五、会籍管理 会员证由本学会按会员类别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由分支机构或地方学会代发的会员证,将根据会员数发送给各分支机构和地方学会。会费标准: 字数限定在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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