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制定会费收取标准如下:
1.会长单位:3万元/年,并承担部分办公经费;
2.副会长单位:企业2万元/年;事业单位1万元/年;
3.理事单位:企业6000元/年;事业单位3000元/年;
4.会员单位:企业3000元/年;事业单位1500元/年;
5.个人会员:普通会员200元/年,退休个人会员100元/年。
属于事业单位的各团体会员,可在协会工作开展中承担相应费用抵扣会费;协会审定为专家、顾问、资深会员,及65岁以上会员,减免会费。
会费标准: 字数限定在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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