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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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1)届第(4)次 会长办公会
会议时间 2019-01-10 表决方式 举手
应出席人数 31 实际出席人数 24
赞同人数 24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广东省时尚首饰及配饰协会关于2019会员费缴纳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家财政部、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通知》和《广东省时尚首饰及配饰协会章程》以及广东省时尚首饰及配饰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广东省时尚首饰及配饰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暂行办法》和第三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现就协会2019年会费收缴事宜通知如下: 1、会费收缴标准: 会长、监事长单位:4万/年(发起单位减半收缴) 常务副会长:2万/年(发起单位减半收缴) 副会长单位:1万/年 常务理事单位:0.8万/年 理事单位:0.5万/年 会员单位:500元/年 2、缴费时间: 2019年6月30日前缴清。 3、协会帐号: 开户行:工行广州德政中路支行 户名:广东省时尚首饰及配饰协会 帐号:3602003709200618329 请向协会账号转帐缴纳会费,确认收到会费后,协会将开具广东省财政部门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以快递的形式邮寄给会员,请注意查收。 4、联系方式: 电话:13922739480 联系人:谭亚平 广东省时尚首饰及配饰协会 2019年1月10日 备注:年检补正中提示此处填写的会费标准,需要与协会章程保持一致,因协会章程无明确标注会费标准,故未能对此项进行补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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