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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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0)届第()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7-01-01 表决方式
应出席人数 0 实际出席人数 0
赞同人数 0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一)会长单位每届四年缴纳会费50万元; (二)执行会长单位每届四年缴纳会费10万元; (三)监事长单位每届四年缴纳会费10万元; (四)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届四年缴纳会费8万元。 (五)常委副会长单位每届四年缴纳会费5万元; (六)副会长单位每届四年缴纳会费2万元; (七)监事单位每届四年缴纳会费2万元; (八)理事单位每届四年缴纳会费5千元; (九)会员单位每届四年免缴会费,商会重大活动,可自由赞助、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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