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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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十三、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万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18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18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139.9)(万元) 会费结余(截至2018年12月31日)
88.134912)(万元)
2018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万元),具体情况:
2018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万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三)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8-07-29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398 实际出席人数 297
赞同人数 297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已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任内六万元一年。 2、执行会长单位任内二万伍千元一年。 3、监事长单位任内二万元一年。 4、秘书长(选任制)任内二万元一年。 5、常务副会长单位二十万元一届。 6、副会长单位九万元一届。   7、常务理事单位一万四千元一届。 8、理事单位七千元一届。   9、会员单位二千元一届。 按照上述本会职务会费标准,若会员已交纳一届会费,再续任本会相应职务的,不再交纳职务会费;若会员首次担任本会理事以上(含理事)职务的,应按本条约定的职务会费标准,交纳相应的职务会费;若会员晋升以上职务的,只需补齐两者职务会费的差即可。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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