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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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八)2018年1月1日--本报告提交之日,社会团体采取的规范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涉及金额和规范情况
*有/无此情况:(
减免会费(0)(万元) 调减服务性收费(0)(万元)
取消评比达标表彰收费(0)(万元) 调减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调减其他收费(0)(万元) 纠正违规行为,涉及金额(0)(万元)
具体情况:
协会于2019年8月13日召开了理事会,审议并表决通过调整会费标准提案:原执行会长单位8万/年,现调整为5万/年,与副会长单位同档,其他档次不变。待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及时向会员公开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及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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