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19日
单位名称:
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登记证号:
0423
成立时间:
2016-05-11
性 质:
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党组织建设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专项基金、分支(代表)机构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分支(代表)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19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委托投资情况
其他投资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监事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年度工作信息采集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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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
2
本年度共召开理事会次数:
如没有,请填写0。
)次理事会
2、本基金会于(
2018
年:
)年(
7
月:
)月(
17
日:
)日召开(
1
届:
)届(
8
次:
)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4:30
会议时间:
请填写正确的时间格式。如:15:30
会议地点
广州市法援处
地点:
会议议题
一、报告2018年度上半年工作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审议人事任命; (一)市法援处王永春任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秘书处王永香任基金会项目部总干事;秘书处招聘杨鲁睿为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 (二)聘请黄埔区司法局副局长白继洲为基金会名誉理事。 三、审议修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资助项目方案。 (一)增加承办刑事全覆盖案件(从化区)交通补贴从原来的500元/件,提高到800元/件; (二)增加举办刑事全覆盖专项培训班内容; (三)增加表彰承办刑事全覆盖案件的优秀律所、优秀律师、优秀案例; (四)增加项目援助范围。不止只是在从化区,应扩大到增城区、花都区、南沙区和黄埔区。 (五)开展刑事全覆盖试点工作需参与的其他事项。 四、讨论研究设立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工作室。 五、讨论决定购买车辆(根据捐赠人的意愿,购买车辆经费为16万元以内,作为基金会以后的固定资产)。 六、审议通过《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绩效管理办法》、《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职工薪酬标准及管理办法》与《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志愿者、讲师、实习生补贴管理办法》。 七、审议通过修改《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募捐地域、宗旨及业务范围。
议题:
一、报告2018年度上半年工作与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审议人事任命; (一)市法援处王永春任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秘书处王永香任基金会项目部总干事;秘书处招聘杨鲁睿为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 (二)聘请黄埔区司法局副局长白继洲为基金会名誉理事。 三、审议修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资助项目方案。 (一)增加承办刑事全覆盖案件(从化区)交通补贴从原来的500元/件,提高到800元/件; (二)增加举办刑事全覆盖专项培训班内容; (三)增加表彰承办刑事全覆盖案件的优秀律所、优秀律师、优秀案例; (四)增加项目援助范围。不止只是在从化区,应扩大到增城区、花都区、南沙区和黄埔区。 (五)开展刑事全覆盖试点工作需参与的其他事项。 四、讨论研究设立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工作室。 五、讨论决定购买车辆(根据捐赠人的意愿,购买车辆经费为16万元以内,作为基金会以后的固定资产)。 六、审议通过《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绩效管理办法》、《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职工薪酬标准及管理办法》与《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志愿者、讲师、实习生补贴管理办法》。 七、审议通过修改《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募捐地域、宗旨及业务范围。
出席理事名单
王汉东、赵晓飞、黄倩、姚伟鸣、詹礼愿
出席理事名单:
王汉东、赵晓飞、黄倩、姚伟鸣、詹礼愿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出席监事名单
苏宝明
出席监事名单:
苏宝明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会议决议
(一)同意人事任命。1.市法援处王永春任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秘书处王永香任基金会项目部总干事;秘书处招聘杨鲁睿为工作人员;2.聘请黄埔区司法局副局长白继洲为基金会名誉理事。 (二)同意修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资助项目方案。1.增加承办刑事全覆盖案件(从化区)交通补贴从原来的500元/件,提高到800元/件;2.增加举办刑事全覆盖专项培训班内容;3.增加表彰承办刑事全覆盖案件的优秀律所、优秀律师、优秀案例;4.增加项目援助范围。不止只是在从化区,应扩大到增城区、花都区、南沙区和黄埔区。5.开展刑事全覆盖试点工作需参与的其他事项。 (三)同意设立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工作室,先试点开展该项工作,先5到10家。 (四)同意尊重捐赠人意愿,购买16万元以内的商务车辆作为基金会交通工具,并作为固定资产。 (五)同意通过《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绩效管理办法》、《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职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办法》与《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补贴管理办法》 (六)同意通过修改《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募捐地域、宗旨及业务范围,并需相关人员去监管部门备案。
会议决议:
(一)同意人事任命。1.市法援处王永春任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秘书处王永香任基金会项目部总干事;秘书处招聘杨鲁睿为工作人员;2.聘请黄埔区司法局副局长白继洲为基金会名誉理事。 (二)同意修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资助项目方案。1.增加承办刑事全覆盖案件(从化区)交通补贴从原来的500元/件,提高到800元/件;2.增加举办刑事全覆盖专项培训班内容;3.增加表彰承办刑事全覆盖案件的优秀律所、优秀律师、优秀案例;4.增加项目援助范围。不止只是在从化区,应扩大到增城区、花都区、南沙区和黄埔区。5.开展刑事全覆盖试点工作需参与的其他事项。 (三)同意设立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工作室,先试点开展该项工作,先5到10家。 (四)同意尊重捐赠人意愿,购买16万元以内的商务车辆作为基金会交通工具,并作为固定资产。 (五)同意通过《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绩效管理办法》、《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职工薪酬及福利管理办法》与《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补贴管理办法》 (六)同意通过修改《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章程》募捐地域、宗旨及业务范围,并需相关人员去监管部门备案。
备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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