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按章程规定如期换届、开会,如数召开会议的,说明情况:
根据协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协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四年,应在2018年底前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
秘书处认为,经过四年的的探索和实践,协会的发展已到了十分关键的时期,特别是在习近平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按照中央“五位一体”、“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推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的大背景下,协会必须认真总结四年来的正反面方面经验,深入分析和谋划协会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如何有效融入,趁势发展,大展宏图,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的长期目标和发展规划。尤其是在社团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化协会的新形势下,如何不断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增加协会活力和竞争力,提升协会社会形象和影响。在各会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上述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为了确保协会正确发展方向和实施路径,提议将换届会员大会延期到2019年12月底召开。我会将按相关要求,上报上级主管机构批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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