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烛光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1日
单位名称:
广东省烛光教育发展基金会
登记证号:
0348
成立时间:
2014-05-23
性 质:
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党组织建设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专项基金、分支(代表)机构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分支(代表)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19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委托投资情况
其他投资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监事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年度工作信息采集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本年度是否开展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
是
有/无此情况:
是
否
)
(受益地点中省的选项下可以选全国,市的选项下可以选全省,县的选项下可以选全市(区、州),可以增加多个地点)
本年度开展了(0 )项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 ,具体内容如下:
(1)
项目名称
助力云南省怒江州教育事业发展 专项烛光行动(一期)
项目名称:
项目支出
人民币
300000
项目支出: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数额不需增加逗号。
元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
(
47
户 :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
)户 (
149
人 :
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
)人
项目受益地点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
地点:
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
若存在多个收益地点,可复制多个“( )省( )市( )县”进行填写;如存在覆盖“全国;全省;全市(区、州)”的情况,可自行补充填写。
项目类别(多选)
教育扶贫
项目类别:
教育扶贫
健康扶贫
产业扶贫
基础设施
直接救助
志愿扶贫
易地搬迁
其他
项目内容简述:
助力云南省怒江州教育事业发展 专项烛光行动一期协议书 甲方:广东省烛光教育发展基金会 乙方:泸水市教育局 为助力云南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提升教育质量和效益,为解决教育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贡献力量,甲方捐资支持乙方奖教助学以激励优秀教师、帮扶贫困勤奋学习的学生。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 一、甲方义务 在本协议书签字之日起20天内,将捐资的人民币30万元转入乙方账户。 乙方账户名称:泸水市教育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账号:53001756137050601483-1001 二、乙方义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甲方捐资的人民币30万元用于奖励优秀教师、资助贫困学生助力教育事业发展;受捐学校挂牌“广东民盟烛光学校”;并负责办理有关合法手续。 (二)收到甲方捐资款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收凭证给甲方。 (三)负责成立甲方意向捐资的助教、助学基金基金会,并管理运行。 (四)负责制定捐助条件和物色捐助对象,并通报甲方。 (五)协助甲方等人员到乙方所在地开展有关工作。
项目内容简述:
助力云南省怒江州教育事业发展 专项烛光行动一期协议书 甲方:广东省烛光教育发展基金会 乙方:泸水市教育局 为助力云南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提升教育质量和效益,为解决教育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贡献力量,甲方捐资支持乙方奖教助学以激励优秀教师、帮扶贫困勤奋学习的学生。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 一、甲方义务 在本协议书签字之日起20天内,将捐资的人民币30万元转入乙方账户。 乙方账户名称:泸水市教育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行营业室 账号:53001756137050601483-1001 二、乙方义务 (一)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甲方捐资的人民币30万元用于奖励优秀教师、资助贫困学生助力教育事业发展;受捐学校挂牌“广东民盟烛光学校”;并负责办理有关合法手续。 (二)收到甲方捐资款后应出具合法、有效的财务接收凭证给甲方。 (三)负责成立甲方意向捐资的助教、助学基金基金会,并管理运行。 (四)负责制定捐助条件和物色捐助对象,并通报甲方。 (五)协助甲方等人员到乙方所在地开展有关工作。
字数限定在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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