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5日
单位名称:
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
登记证号:
0294
成立时间:
2013-01-25
性 质:
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党组织建设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专项基金、分支(代表)机构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分支(代表)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19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委托投资情况
其他投资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监事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年度工作信息采集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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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
7
本年度共召开理事会次数:
如没有,请填写0。
)次理事会
7、本基金会于(
2018
年:
)年(
12
月:
)月(
12
日:
)日召开(
2
届:
)届(
5
次:
)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4:00
会议时间:
请填写正确的时间格式。如:15:30
会议地点
会议室
地点:
会议议题
关于修改基金会章程的会议
议题:
关于修改基金会章程的会议
出席理事名单
宗蓉、叶衡远、张土生、吴文咸、吴绍永
出席理事名单:
宗蓉、叶衡远、张土生、吴文咸、吴绍永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出席监事名单
王胜智
出席监事名单:
王胜智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会议决议
经理事会投票表决(5人投票5票同意0票反对),一致同意以下事项: 1、基金会宗旨增加“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章程第三条修改为“本基金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多方筹集公益基金,以公正、公开、专业、高效为原则,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资助公益慈善事业。” 2、基金会章程第五章后增加党建工作章节,章节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增加章节内容如下: 第六章 党建工作 第五十七条 本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将党建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十八条 本基金会自觉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符合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建立党组织条件时,及时申请建立并开展党的工作;尚未达到建立党组织条件时,支持通过与其他全省性社会组织联合建立党组织、接受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或以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方式开展党群工作,并做好联系职工群众、培养推荐入党对象等工作,积极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第五十九条 党组织是党在本基金会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责是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保证本基金会正确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和加强自身建设。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本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努力完成本基金会所担负的任务; (二)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四)对本基金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五)参与讨论决定本基金会负责人人选、内部组织机构和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人选; (六)对本基金会违犯党纪的党员,给以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本组织违纪党员; (七)领导本基金会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并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 第六十条 在本基金会变更、撤并或注销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办理党组织的变更或撤销手续,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会议决议:
经理事会投票表决(5人投票5票同意0票反对),一致同意以下事项: 1、基金会宗旨增加“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章程第三条修改为“本基金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多方筹集公益基金,以公正、公开、专业、高效为原则,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资助公益慈善事业。” 2、基金会章程第五章后增加党建工作章节,章节条款序号相应顺延,增加章节内容如下: 第六章 党建工作 第五十七条 本基金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将党建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十八条 本基金会自觉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符合有三名以上正式党员建立党组织条件时,及时申请建立并开展党的工作;尚未达到建立党组织条件时,支持通过与其他全省性社会组织联合建立党组织、接受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指导,或以先行建立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方式开展党群工作,并做好联系职工群众、培养推荐入党对象等工作,积极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第五十九条 党组织是党在本基金会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基本职责是紧紧围绕党章赋予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开展工作,保证本基金会正确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和加强自身建设。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本基金会全体工作人员,努力完成本基金会所担负的任务; (二)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中国特色社会组织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四)对本基金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 (五)参与讨论决定本基金会负责人人选、内部组织机构和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人选; (六)对本基金会违犯党纪的党员,给以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配合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上级党组织查处本组织违纪党员; (七)领导本基金会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并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任务。 第六十条 在本基金会变更、撤并或注销时,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办理党组织的变更或撤销手续,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备注
无
备注: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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