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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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表格数量,根据《基本信息表》填写“经批准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数”自动生成,若表格显示不正确,请核实修改《基本信息表》数量,再继续填写此表;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
注意提醒:根据您表1《基本信息表》里面填写的“经批准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数”为2。若数量为0的情况,此页无需填写,直接储存即可。
8、按照国评组发〔2012〕2号文规定,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起始时间 活动周期 评奖范围或评选条件 批准单位
(文号)
经费来源
1
评选表彰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2018-08-07 半年
各团体会员单位思想政治工作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粤交思研[2018]10号)
会费
2
评选2017-2018年优秀论文
2018-08-30 半年
于2017-2018年撰写的交通运输行业题材的论文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粤交思研[2018]11号)
会费
说明:
1.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规定的程序经过批准。
2.批准单位栏:有文件依据的,填写批准机关及文件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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