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基金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1日

单位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基金会

登记证号:0068

成立时间:1995-05-31

性 质: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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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2)次理事会
1、本基金会于(2018)年(3)月(6)日召开(3)届(11)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0:00
会议地点 花都区委区政府五楼大会议室
会议议题
讨论通过《花都区教育基金会2017年度财务工作决算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出席理事名单
谭广清、李荣渝、邵靖、张克彬、朱震、叶念军、江静、梁秀环、孙国文、王慧涛、邱乐伟、江伟山、陈照麟、梁国洲、王向东
未出席理事名单
徐容雅、李一霖、陈孝安、申雄伟
出席监事名单
王良平、王健文
未出席监事名单

会议决议

讨论通过《花都区教育基金会高考奖励方案》 一、奖励对象 具有花都区学籍,在花都区公办高中就读;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心理素质;具有严谨的法规意识和文明的行为习惯;在当年的普通高考中取得了优异成绩的高三应届学生。 二、奖励项目 (一)被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的学生, 每位学生奖励拾万元人民币(¥100,000)。 (二)被除清华北大外全国排名前10名高校录取的学生, 每位学生奖励贰万元人民币(¥20,000)。 (三)被全国高校排名第11-20名录取的学生, 每位学生奖励壹万元人民币(¥10,000)。 注:高校排名由花都区教育局及花都区教育基金会根据我区人才发展需要,参照中国校友会网(附表1),从全国排名前25名高校中选择确定(含广东高校二间),并在5月底前确定公布。 (四)高考成绩列花都区各校(含民办)文理科第一名的学生 每位学生奖励伍千元人民币(¥5,000)。 注:第(四)项与前三项奖学金可同时奖励。 六、讨论通过《花都区教育基金会中考奖励方案》 一、奖励对象 中考成绩排花都区前300名考入花都区公办高中的区内生源考生;中考成绩进入花都区前300名且考入花都区公办高中就读的(有广州学籍,可参加广东省高考的)外地生源考生,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奖励标准 “花都区中考优秀生奖学金”共设立四个档次。具体奖励 金额如下: (一)中考特等奖。中考成绩列花都区第1名-第10名,且在花都区公办高中就读的学生,给予每人43200元的奖学金(分三年放发,每年14400元)。 (二)中考一等奖。中考成绩列花都区第11名-第100名,且在花都区公办高中就读的学生,给予每人28800元的奖学金(分三年放发,每年9600元)。 (三)中考二等奖。中考成绩列花都区第101名-第200名,且在花都区公办高中就读的学生,给予每人21600元的奖学金(分三年放发,每年7200元)。 (四)中考三等奖。中考成绩列花都区第201名-第300名,且在花都区公办高中就读的学生,给予每人15000元的奖学金(分三年放发,每年5000元)。 (五)三年后参加高考,被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的学生,每位学生一次性奖励100000元;被除清华北大外全国排名前10名高校录取的学生,每位学生一次性奖励20000元;被全国高校排名第11-20名录取的学生,每位学生奖励10000元。 (注:全国高校前10排名参照中国校友会网,第11-20名排名(含广东高校二间)由花都区教育局及花都区教育基金会根据我区人才发展需要,从中国校友会网中第11-25名高校中选择确定,并在5月底前确定公布。) (六)高考成绩列花都区各校高考文理科第一名的学生(含民办),每位学生奖励5000元。 (具体高考奖励方案见“花都区教育基金会高考优秀学生奖励方案(讨论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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