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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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1)届第(1)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2-11-09 表决方式 举手表决
应出席人数 68 实际出席人数 68
赞同人数 68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第十三条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 (一)副会长每届交纳会费五万元; (二)理事每届交纳会费一万元; (三)个人会员每届交纳会费一千元; 会员单位每届交纳会费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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