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19日
单位名称:
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登记证号:
0199
成立时间:
2010-11-02
性 质:
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党组织建设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专项基金、分支(代表)机构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分支(代表)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19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委托投资情况
其他投资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监事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年度工作信息采集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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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
2
本年度共召开理事会次数:
如没有,请填写0。
)次理事会
2、本基金会于(
2018
年:
)年(
11
月:
)月(
28
日:
)日召开(
2
届:
)届(
8
次:
)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0:00
会议时间:
请填写正确的时间格式。如:15:30
会议地点
肇庆学院行政楼5楼512房
地点:
会议议题
(一)审议李启清教授基金发放相关事宜。 (二)研究二级学院专项基金管理的有关事项。 (三)讨论召开二级学院分管专项基金工作领导会议。
议题:
(一)审议李启清教授基金发放相关事宜。 (二)研究二级学院专项基金管理的有关事项。 (三)讨论召开二级学院分管专项基金工作领导会议。
出席理事名单
沈钦萍、钟伙彬、朱为鸿、梁建梅、丁孝智、陈向荣、冯汉杰、罗秋帆、陈雄伟
出席理事名单:
沈钦萍、钟伙彬、朱为鸿、梁建梅、丁孝智、陈向荣、冯汉杰、罗秋帆、陈雄伟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出席监事名单
崔百宁、梁艳红
出席监事名单:
崔百宁、梁艳红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会议决议
(一)根据《肇庆学院机构设置方案》(2017年修订),2017年二级学院相关专业进行调整。会议审议并通过:1.李启清教授基金于2012年由原化学化工学院发起,企业家、校友捐资人民币1237504元成立,设为留本基金,将此基金每年银行利息收益用于奖励该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经审议,从2017年起,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和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每年各按该基金银行利息收益的50%发放,并以《肇庆学院李启清教授基金管理办法》为基础,两学院重新拟定相关的奖励实施办法。 2.原《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奖教奖学基金管理办法》 于2014年7月7日经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试行,现变更为《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奖教奖学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由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提出修改意见后报基金会秘书处,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指导相关二级学院制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尚未制定基金管理办法的学院有: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大数据学院、中德设计学院。 (三)研究决定于12月中旬召开学校专项基金建设工作会议,请二级学院确定一名中层领导分管本学院专项基金工作,并参加会议。
会议决议:
(一)根据《肇庆学院机构设置方案》(2017年修订),2017年二级学院相关专业进行调整。会议审议并通过:1.李启清教授基金于2012年由原化学化工学院发起,企业家、校友捐资人民币1237504元成立,设为留本基金,将此基金每年银行利息收益用于奖励该学院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和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经审议,从2017年起,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和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每年各按该基金银行利息收益的50%发放,并以《肇庆学院李启清教授基金管理办法》为基础,两学院重新拟定相关的奖励实施办法。 2.原《电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奖教奖学基金管理办法》 于2014年7月7日经广东省肇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并试行,现变更为《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奖教奖学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由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提出修改意见后报基金会秘书处,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指导相关二级学院制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尚未制定基金管理办法的学院有: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外国语学院 、体育与健康学院、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学院、大数据学院、中德设计学院。 (三)研究决定于12月中旬召开学校专项基金建设工作会议,请二级学院确定一名中层领导分管本学院专项基金工作,并参加会议。
备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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