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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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三)届第(二)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8-07-19 表决方式 投票
应出席人数 128 实际出席人数 92
赞同人数 92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修改章程第三章:会员缴纳会费标准
会费标准:
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三条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原文:(—)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2000元(二)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修改后:会员缴纳会费标准:(—)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8000元;(二)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15000元;(三)副会长每年缴纳会费12000元;常务理事、理事和会员缴纳会费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常务理事每年会费2000元,理事每年会费1500元,会费每年会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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