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

登记证号:0311

成立时间:2013-04-26

性 质: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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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2)次理事会
1、本基金会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2)届(2)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10:00
会议地点 梅州市委6号楼
会议议题
一、由李理和理事汇报基金会2017年工作情况; 二、审议2018年度公益慈善项目计划; 三、审议申请慈善组织认定事宜; 四、审议修订《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章程》; 五、市领导讲话; 六、谢强华理事长讲话。
出席理事名单
谢强华、叶弘、叶云汉、陈凯生、王伟明、李理和、陈汉杰、李晓锐、杨春梅
未出席理事名单
叶卫平、雷海敏、邹小毅
出席监事名单
丘加悦
未出席监事名单
刘耿灵

会议决议

一、会议审议了基金会2017年工作。2017年,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在梅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支持和叶剑英元帅亲属选平同志等的关心指导下,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围绕办会宗旨和章程,精心谋划实施公益慈善项目,通过全体理事、监事、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年初理事会商定的各项公益慈善工作任务。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益慈善项目计划。2018年公益慈善项目计划安排2642万元,其中,支持原中央苏区乡村振兴战略资金计划安排2065万元(含2017年度未拨付支持原中央苏区乡村振兴战略资金956万元),该资金按各县(市、区)项目建设进度分年度拨付。三、审议通过了申请慈善组织认定事宜。会议一致同意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申请慈善组织认定,由基金会办公室与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部室联系,具体负责申报认定的相关工作。四、审议修订《广东省雁洋公益基金会章程》。会议一致同意为配合做好慈善组织认定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相关规定,对基金会《章程》进行了13项修订。
备注
无。
其他材料上传
最新的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扫描件
必传 文件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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