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二)相关收支、职能和本年度举办重大业务活动情况
1、会费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三)届第(一)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06-02-15 表决方式 投票
应出席人数 66 实际出席人数 47
赞同人数 47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会长单位每年3万元; 副会长单位每年3万元(其中2个副会长单位每年1.5万元); 理事单位每年5000元; 会员单位每年2500元。
Temp_Sstnb2018_Huifei_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