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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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默认读取表6-2-1《会费》中填写的内容;
4、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十三、社会团体收费情况自查自纠表
(一)会费 *有/无此情况:(
是否存在强制入会并以此为目的收取会费 涉及金额(0) (万元)
制定会费标准是否依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合理制定
会费标准层次是否过多 是否已自行调整会费标准层次过多问题
2018年度会费票据使用是否规范
2018年度会费收入总额 (152.12)(万元) 会费结余(截至2018年12月31日)
40.12)(万元)
2018年度自行减免会费(0)(万元),具体情况:
2018年度违规行为整改,涉及金额(0)(万元),具体情况:
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的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第(十)届第(二)次 会员(代表)大会
会议时间 2018-08-27 表决方式 通讯
应出席人数 234 实际出席人数 234
赞同人数 234 反对人数 0 弃权人数 0
会费标准向全体会员公开
会费标准:
1.单位会员: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学会是本会单位会员,年度会费600元;分支机构(省属各专业委员会)年度会费为6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会费300元,一个单位有几名理事或常务理事,按一个单位收缴,离退休人员任理事、常务理事者,所在单位免缴会费。 分支机构发展的单位会员年度会费为1000元;理事单位会员年度会费为3000元;常务理事单位会员年度会费为5000元;副理事长单位年度会费为8000元。 企业会员单位年度会费3000元;企业理事单位年度会费5000元;企业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10000元;副会长单位年度会费15000元。 2.个人会员:每年收取会费100元。
(会费标准层次一般不超过4个,分支(代表)机构不得单独设立会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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