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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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表格数量,根据《基本信息表》填写“经批准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数”自动生成,若表格显示不正确,请核实修改《基本信息表》数量,再继续填写此表;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
注意提醒:根据您表1《基本信息表》里面填写的“经批准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数”为3。若数量为0的情况,此页无需填写,直接储存即可。
8、按照国评组发〔2012〕2号文规定,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起始时间 活动周期 评奖范围或评选条件 批准单位
(文号)
经费来源
1
2017年度高职学生“劲牌阳光 奖学金”暨“践行工匠精神先进个人” 寻访活动
2018-01-10 1年
全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拨款
2
评选表彰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广东省优秀学生会”“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
2018-03-06 1年
广东省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学粤发〔2018〕1号
拨款
3
2018年“中国电信奖学金”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遴选寻访活动
2018-05-14 1年
全国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拨款
说明:
1.社会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按照《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国评组发〔2012〕2号)规定的程序经过批准。
2.批准单位栏:有文件依据的,填写批准机关及文件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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