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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名称: |
2016-07-12设立时间: 请直接点击右边的时间框进行选择。 |
秘书处在会长及秘书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处对理事会负责。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 (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五)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解聘,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 (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长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聘任制秘书长为列席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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