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基金会
2018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11日
单位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基金会
登记证号:
0265
成立时间:
2012-06-05
性 质:
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党组织建设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专项基金、分支(代表)机构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分支(代表)机构情况
内设机构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公益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的情况说明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19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及客户
预收账款及客户
购买资产管理产品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委托投资情况
其他投资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监事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年度工作信息采集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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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构建设情况
(一)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
3
本年度共召开理事会次数:
如没有,请填写0。
)次理事会
2、本基金会于(
2018
年:
)年(
1
月:
)月(
29
日:
)日召开(
2
届:
)届(
1
次:
)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09:30
会议时间:
请填写正确的时间格式。如:15:30
会议地点
南沙区教育基金会办公室
地点:
会议议题
一、确定南沙区教育基金会认定为慈善组织;二、通过理事会成员名单及选举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审核通过《2017年度我区幼儿园保教、小学教育、初中毕业班、高中毕业班、教育质量管理和初中毕业班特殊贡献工作奖励经费方案》;四、审核通过《2017年度南沙区教育基金会学生奖学金经费方案》;五、会议讨论、研究并同意给予广州外国语学校奖教经费200万元。
议题:
一、确定南沙区教育基金会认定为慈善组织;二、通过理事会成员名单及选举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审核通过《2017年度我区幼儿园保教、小学教育、初中毕业班、高中毕业班、教育质量管理和初中毕业班特殊贡献工作奖励经费方案》;四、审核通过《2017年度南沙区教育基金会学生奖学金经费方案》;五、会议讨论、研究并同意给予广州外国语学校奖教经费200万元。
出席理事名单
巫祥、黎国仪、曾志伟、陈广杰、康广平
出席理事名单:
巫祥、黎国仪、曾志伟、陈广杰、康广平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出席监事名单
黄晓东
出席监事名单:
黄晓东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未出席监事名单:
无
会议决议
一、确定南沙区教育基金会认定为慈善组织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要求,根据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要求,所有的基金会均需进行慈善组织认定,经现场表决,一致通过确定南沙区教育基金会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相关程序按照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要求操作执行。 二、经无记名投票,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一致通过巫祥任理事长、黎国仪任副理事长、曾志伟任秘书长、陈广杰和康永平担任理事、黄晓东担任监事的决议。 三、会议审核通过《2017年度我区幼儿园保教、小学教育、初中毕业班、高中毕业班、教育质量管理和初中毕业班特殊贡献工作奖励经费方案》。 同意下拨2017年度幼儿园保教工作奖50.22万元、小学教育工作奖72.21万元、初中毕业班工作奖55.8万元、高中毕业班工作奖52.8万元、教育质量管理工作奖7.3379万元、初中毕业班工作特殊贡献奖11.4622万元,共计249.8301万元,该款在区教育基金会经费中支出(详见附件1) 四、会议审核通过《2017年度南沙区教育基金会学生奖学金经费方案》。 同意下拨2014级“中考优学奖”第6期奖学金共320500元;2015级“中考优学奖”第4、5期奖学金共756000元;2016级“中考优学奖”第2、3期奖学金共736000元;2017级“中考优学奖”第1期奖学金共371000元;2017届“高考激励奖”奖学金共2998000元。以上五项奖学金共5181500元,在区教育基金会经费中支出。 五、会议讨论、研究并同意给予广州外国语学校奖教经费200万元。 2016年度,广州外国语学校中考和高考成绩突出,为鼓励进一步发扬成绩,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同意奖励广州外国语学校奖教经费200万元,该款在区教育基金会经费中支出。
会议决议:
一、确定南沙区教育基金会认定为慈善组织 为贯彻落实《慈善法》要求,根据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要求,所有的基金会均需进行慈善组织认定,经现场表决,一致通过确定南沙区教育基金会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相关程序按照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要求操作执行。 二、经无记名投票,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基金会第二届理事会一致通过巫祥任理事长、黎国仪任副理事长、曾志伟任秘书长、陈广杰和康永平担任理事、黄晓东担任监事的决议。 三、会议审核通过《2017年度我区幼儿园保教、小学教育、初中毕业班、高中毕业班、教育质量管理和初中毕业班特殊贡献工作奖励经费方案》。 同意下拨2017年度幼儿园保教工作奖50.22万元、小学教育工作奖72.21万元、初中毕业班工作奖55.8万元、高中毕业班工作奖52.8万元、教育质量管理工作奖7.3379万元、初中毕业班工作特殊贡献奖11.4622万元,共计249.8301万元,该款在区教育基金会经费中支出(详见附件1) 四、会议审核通过《2017年度南沙区教育基金会学生奖学金经费方案》。 同意下拨2014级“中考优学奖”第6期奖学金共320500元;2015级“中考优学奖”第4、5期奖学金共756000元;2016级“中考优学奖”第2、3期奖学金共736000元;2017级“中考优学奖”第1期奖学金共371000元;2017届“高考激励奖”奖学金共2998000元。以上五项奖学金共5181500元,在区教育基金会经费中支出。 五、会议讨论、研究并同意给予广州外国语学校奖教经费200万元。 2016年度,广州外国语学校中考和高考成绩突出,为鼓励进一步发扬成绩,培养更多优秀的人才,同意奖励广州外国语学校奖教经费200万元,该款在区教育基金会经费中支出。
备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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