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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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请先在表格右上方选择“有/无此情况”,再进行填表并储存;
2、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无需填写单位。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
3、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
4、灰色格子为系统自动计算,不需要填写;
5、若表格不够填写的,可按“点击增加此表”继续填写。
(三)经营服务性收费
*有/无此情况:(
2018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总额 340.45万元
2019年预计通过调整取消收费减轻企业负担 32万元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元)
文件依据 2018年收费金额
(万元)
自查清理意见
自查清理意见 调整后收费标准
1 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交流会议 1200 粤建协〔2018〕10号 关于召开2018年广东省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交流会的通知、 粤建协〔2018〕29号 关于召开2018年广东省工程建设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交流会的补充通知 177.03 保留  
2 建筑业统计培训 500 粤建协[2018]3号 关于举办2018年建筑业统计培训班的通知 31.99 保留  
3 建筑装饰行业工程质量管理培训 800 粤建协装[2018]4号 关于举办2018年建筑装饰行业工程创优培训班的通知 12.15 保留  
4 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及绿色建造创新经验交流会 1000 粤建协[2018]64号 关于召开创建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及绿色建造与施工创新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104.94 保留  
5 2017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培训 1500 粤建协〔2017〕93号转发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举办2017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的通知 14.34 保留  
注:1. “收费项目”包括:咨询、会议、培训、展览、出国考察、信用评价、资质认证、评比达标表彰、评估、刊物订购、产品订购等。
2.“收费标准”:有固定收费标准的,填具体标准;没有固定收费标准的,填双方协商。
3.“设立依据”栏:有文件依据的,填写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件的文号;属于社会团体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填写“自定”;属于与接受服务主体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填写“协商决定”。
4.“民主程序”栏:可填写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讨论通过。
5.“自查清理意见”“保留”即维持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变、“调整”即降低收费标准、“取消”即取消该项目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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