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7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2日
单位名称: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登记证号:
0017
成立时间:
1991-12-09
性 质:
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内部制度建设
党组织建设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专项基金、代表机构、持有股权的实体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代表机构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内设机构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有关比例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18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涉外活动情况
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委托理财
投资收益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主要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
预收账款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公开基本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摘要及全文
公开募捐信息
公开公益慈善项目信息
公开其他资金信息
工作总结
监事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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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
用文字描述本基金会本年的成绩和不足: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2017年工作总结 暨2018年工作意见 2017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群众关怀支持下,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宣传、筹款、慰问和管理等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基金会在社会捐款、本金增值以及划拨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总收入为317.3万元。共支出见义勇为专项经费199万元,其中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5人;慰问救助历年牺牲勇士家庭累计288户、资助牺牲人员家庭未成年或在读子女26人,走访慰问全市政法战线英烈家属和重病干警代表以及伤残见义勇为勇士14人。发挥了基金会“传递社会正能量、提升深圳城市形象、推动我市国家文明城市创建”的职能作用。现就2017年主要工作及2018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基金会建设 1、主管单位市委政法委对基金会一向十分重视和关心,委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基金会工作并亲临指导。特别是2017年8月18日,基金会在五洲宾馆隆重召开“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暨捐款仪式”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同志,委领导增昌、乔智、同宝、正宏、蔡铭同志,基金会理事会全体理事,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曲晓顺同志等领导以及罗湖、宝安、龙岗、坪山、光明5个区(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和其他5个区(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基金会对15名见义勇为勇士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接受深圳市科路思科技有限公司的爱心捐款100万元。华楠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对基金会在品牌形象建设、发挥好职能作用,推动我市见义勇为事业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明确基金会未来发展的方向。 2、2017年3月,市委政法委决定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由政治部管理。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政治部主任曾正宏,副主任苏怡杰、蒋振林等同志多次到基金会调研,听取汇报,指导工作。6月,正宏同志带队,在基金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一走访朱景辉理事长,曾庆刚、张昊等理事会成员,听取有关基金会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11月,正宏同志为贯彻落实华楠同志关于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召开全市见义勇为评定工作座谈会。会议分别邀请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以及罗湖、宝安、龙岗、坪山、光明5个区(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和其他5个区(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正宏同志在会议作了重要讲话。他对全市各区评定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评定标准、申报程序的规范、加强宣传以及市区评委会与市基金会构建密切的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见义勇为评奖工作机制夯实基础。 3、市委政法委主动牵头解决见义勇为行为评定难题个案。2017年,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在受理刘清林的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申报后,因刘清林是与其他同学违反有关条例,越过封闭铁丝网进入到水库内游泳,在同学发生溺水的情况下,刘清林与其他同学合力救助溺水同学过程中,溺水身亡的。评委会内的各成员单位对其行为认定存在不同意见,致使评定工作无法进行。11月初,市评委会请求市委政法委协调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意见。24日,正宏同志主持召开刘清林见义勇为行为认定专家论证会。由市法学会邀请的法律专家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规定,对刘清林的行为进行讨论,最终形成刘清林的行为应该给予见义勇为确认,但因其是未成年人,不应鼓励也不应提倡,更不能公开宣扬的专业结论。及时解决了见义勇为评定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也为今后对类似见义勇为行为的评定提供范例。 4、为了加强基金会队伍的建设,政治部决定由苏怡杰副主任兼任基金会办公室主任。为了提高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贯彻和执行力,政治部领导着力改善办公的设备条件,增设办公的生活设施,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关心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一年来,市委政法委对基金会的请示报告和建议,都及时研究批复,使基金会的表彰、慰问、救助等各项工作及时顺畅地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基金会社会影响力 1、基金会重视舆论工作,在“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暨捐款仪式”活动中,分别邀请《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深圳电视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深圳晶报》等中央和深圳市各大报纸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及事迹,同时大力宣传爱心人士的感人事迹,鼓励和倡导善行义举,树立正风。多家自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对活动也纷纷转载。4月28日,基金会与《深圳晶报》合作,以“21年前外地‘县官’在深勇斗歹徒获奖励”为题,用一个整版,图文并茂地宣传基金会20多年的运作情况,起到了宣传基金会良好品牌形象的作用。 2、宣传动员社会力量为牺牲家庭送温暖。理事长朱景辉组织慰问团到福建牺牲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活动,朱景辉理事长动员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中国建行莆田分行行长黄勇超等爱心企业代表参与这项关爱行动,并动员他们献爱心。9月,深圳慰问团与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傅镛堃理事长、办公室谢芳主任共同前往厦门、莆田两市,对王贯中、黄清辉、刘志伟等3户牺牲家庭进行慰问,给这些家庭送去各自带去的慰问金。《深圳晚报》记者受邀随行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大力做好表彰奖励慰问工作 1、8月,基金会与市、区见义勇为评委会协同运作,对经市、区政府评定的岳占伟等15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联合表彰,彰显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合力倡导见义勇为行为。12月,协助市委政法委组织推荐市十二届文明市民(道德模范)预备候选人参评工作。基金会根据《关于开展我市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在被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中,经过认真筛选,上报沙建明等3人为预备候选人,为市民树立了道德典范和学习榜样。 2、基金会除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三个节日开展牺牲家庭常态化走访慰问外,还通过深入了解各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1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邹从兵同志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宝安松岗、布吉走访慰问牺牲勇士吴恩均、刘远波2户家庭。8月,基金会组织并接受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委托,代表省会开展对25户深圳牺牲勇士家庭“中秋、国庆节”再次慰问活动。11月,接到省会要求提供2户见义勇为牺牲的特殊困难户来函。基金会将了解到的邢家辉的母亲卢英文以及杨春民的母亲符开浓两人因病致贫的情况上报,使这两家特殊困难户获得省会的及时救助。 (四)完善法规保障机制建设 1、《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在1997年2月施行后,为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是基金会依法治会的重要法规。但是,由于时间超过20年,其中的部分条款存在与现行的上级法规不一致、内容严重滞后的问题,为此,基金会委托深圳市卓越律商法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启动有关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必要性论证评估的前期立项工作项目,为今后修改条例进行准备。 2、2017年 8月,基金会重新修改《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的有关条款,完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庭帮扶救助等程序,大幅提高牺牲人员家庭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三个节日的慰问标准,其中每户每年的春节慰问金由1万元增加到2万元。同时,基金会结合实际,不断改进和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指引(暂行)》作为执行《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的附件,规范该办法中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抚恤、慰问和奖励所应遵循原则,明确有关抚恤金、慰问金和奖励金标准的等级及适用条件。 (五)落实规章制度,严格各项管理 一是完善内外监督。年初基金会按照章程要求,请深圳道勤会计事务所对上一年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经审计基金会经费使用明晰,合符上级要求。基金会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上报和向理事会公开财务审计报告。同时,认真汇总整理年审材料,及时上报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审核,现已审查合格。此外,11月基金会接省社管局通知,要求两天内完成办理网上申办慈善组织登记手续,基金会及时运作,上下努力,终于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使基金会的慈善组织登记获得初审通过。二是严控管理开支。为了减少办公费用支出,基金会与鼎晟财务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实行会计业务工作外包服务。今年管理费用的开支22.2万元,占0.97%(按《基金会条例》规定不能超过10%)。三是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两学一做”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等活动,树立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的管理水平、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基金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提出的“一是要强化管理,确保见义勇为基金运作更加规范高效。二是要拓展筹款渠道,不断壮大见义勇为基金规模。三是要完善机制,加大对见义勇为勇士的表彰奖励和服务保障力度。四是要加强宣传,形成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四点要求,服务于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这一终极目标,发挥好见义勇为基金作用。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管理,重视品牌形象建设。一是加强内外、上下监督机制建设,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的管理监督,坚持运作“公开、公正、透明”三原则。二是争取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早日立项。三是做好换届工作,按换届方案,把有热心、爱心的理事选进理事会,增加理事会实力。四是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五是与理事成员建立常态固化联动机制,做好服务工作,发挥理事的积极作用。六是改善办公室人员配置现状,增强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二)拓展筹款渠道,做强、做大基金会。一是在市委政法委的重视下,积极主动搭建善心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爱心捐赠。二是发挥各区评委会的作用,争取各区的政府财政支持,动员辖区爱心企业做贡献。三是探索网络、微信等众筹模式。四是加强本金的科学管理,做好本金5000万元到期的转存工作,同时盘活资金,把零散的资金及时打包进行增值,积少成多,增加收益。 (三)推动规范高效的评奖机制建设,实现全市评定工作全覆盖。一是与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合力,共同推动没有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区(新区),尽快设立评定机构。二是建立定期的联系机制。与市、区见义勇为评委会构建密切的合作机制,实现纵向和横向的常态化沟通渠道。三是协助见义勇为评委会完善全市评定标准,规范、细化申报等方面工作。 (四)加大对见义勇为勇士的表彰奖励和服务保障力度。一是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申报材料的收件、受理、核实、初审等工作,表彰、慰问运作切实做到“及时、高效、准确”。二是做好牺牲及伤残见义勇为人员的建档工作,准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人性化、精细化的后续服务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形成固态化,号召和动员社会各界组织、机构参与基金会组织的各类慰问活动。 (五)加强宣传工作。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拓宽公益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及事迹、大力宣传爱心企业的善行义举。二是做好实体宣传,通过印制宣传品,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口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三是强化基金会在政法网站现有的网页建设,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传播社会正能量。四是与兄弟基金会的加强联系,相互交流学习。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8年1月21日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2017年工作总结 暨2018年工作意见 2017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群众关怀支持下,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宣传、筹款、慰问和管理等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基金会在社会捐款、本金增值以及划拨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总收入为317.3万元。共支出见义勇为专项经费199万元,其中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5人;慰问救助历年牺牲勇士家庭累计288户、资助牺牲人员家庭未成年或在读子女26人,走访慰问全市政法战线英烈家属和重病干警代表以及伤残见义勇为勇士14人。发挥了基金会“传递社会正能量、提升深圳城市形象、推动我市国家文明城市创建”的职能作用。现就2017年主要工作及2018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基金会建设 1、主管单位市委政法委对基金会一向十分重视和关心,委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基金会工作并亲临指导。特别是2017年8月18日,基金会在五洲宾馆隆重召开“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暨捐款仪式”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同志,委领导增昌、乔智、同宝、正宏、蔡铭同志,基金会理事会全体理事,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曲晓顺同志等领导以及罗湖、宝安、龙岗、坪山、光明5个区(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和其他5个区(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基金会对15名见义勇为勇士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接受深圳市科路思科技有限公司的爱心捐款100万元。华楠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对基金会在品牌形象建设、发挥好职能作用,推动我市见义勇为事业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明确基金会未来发展的方向。 2、2017年3月,市委政法委决定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由政治部管理。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政治部主任曾正宏,副主任苏怡杰、蒋振林等同志多次到基金会调研,听取汇报,指导工作。6月,正宏同志带队,在基金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一走访朱景辉理事长,曾庆刚、张昊等理事会成员,听取有关基金会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11月,正宏同志为贯彻落实华楠同志关于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召开全市见义勇为评定工作座谈会。会议分别邀请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以及罗湖、宝安、龙岗、坪山、光明5个区(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和其他5个区(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正宏同志在会议作了重要讲话。他对全市各区评定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评定标准、申报程序的规范、加强宣传以及市区评委会与市基金会构建密切的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见义勇为评奖工作机制夯实基础。 3、市委政法委主动牵头解决见义勇为行为评定难题个案。2017年,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在受理刘清林的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申报后,因刘清林是与其他同学违反有关条例,越过封闭铁丝网进入到水库内游泳,在同学发生溺水的情况下,刘清林与其他同学合力救助溺水同学过程中,溺水身亡的。评委会内的各成员单位对其行为认定存在不同意见,致使评定工作无法进行。11月初,市评委会请求市委政法委协调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意见。24日,正宏同志主持召开刘清林见义勇为行为认定专家论证会。由市法学会邀请的法律专家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规定,对刘清林的行为进行讨论,最终形成刘清林的行为应该给予见义勇为确认,但因其是未成年人,不应鼓励也不应提倡,更不能公开宣扬的专业结论。及时解决了见义勇为评定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也为今后对类似见义勇为行为的评定提供范例。 4、为了加强基金会队伍的建设,政治部决定由苏怡杰副主任兼任基金会办公室主任。为了提高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贯彻和执行力,政治部领导着力改善办公的设备条件,增设办公的生活设施,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关心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一年来,市委政法委对基金会的请示报告和建议,都及时研究批复,使基金会的表彰、慰问、救助等各项工作及时顺畅地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基金会社会影响力 1、基金会重视舆论工作,在“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暨捐款仪式”活动中,分别邀请《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深圳电视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深圳晶报》等中央和深圳市各大报纸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及事迹,同时大力宣传爱心人士的感人事迹,鼓励和倡导善行义举,树立正风。多家自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对活动也纷纷转载。4月28日,基金会与《深圳晶报》合作,以“21年前外地‘县官’在深勇斗歹徒获奖励”为题,用一个整版,图文并茂地宣传基金会20多年的运作情况,起到了宣传基金会良好品牌形象的作用。 2、宣传动员社会力量为牺牲家庭送温暖。理事长朱景辉组织慰问团到福建牺牲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活动,朱景辉理事长动员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中国建行莆田分行行长黄勇超等爱心企业代表参与这项关爱行动,并动员他们献爱心。9月,深圳慰问团与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傅镛堃理事长、办公室谢芳主任共同前往厦门、莆田两市,对王贯中、黄清辉、刘志伟等3户牺牲家庭进行慰问,给这些家庭送去各自带去的慰问金。《深圳晚报》记者受邀随行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大力做好表彰奖励慰问工作 1、8月,基金会与市、区见义勇为评委会协同运作,对经市、区政府评定的岳占伟等15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联合表彰,彰显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合力倡导见义勇为行为。12月,协助市委政法委组织推荐市十二届文明市民(道德模范)预备候选人参评工作。基金会根据《关于开展我市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在被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中,经过认真筛选,上报沙建明等3人为预备候选人,为市民树立了道德典范和学习榜样。 2、基金会除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三个节日开展牺牲家庭常态化走访慰问外,还通过深入了解各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1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邹从兵同志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宝安松岗、布吉走访慰问牺牲勇士吴恩均、刘远波2户家庭。8月,基金会组织并接受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委托,代表省会开展对25户深圳牺牲勇士家庭“中秋、国庆节”再次慰问活动。11月,接到省会要求提供2户见义勇为牺牲的特殊困难户来函。基金会将了解到的邢家辉的母亲卢英文以及杨春民的母亲符开浓两人因病致贫的情况上报,使这两家特殊困难户获得省会的及时救助。 (四)完善法规保障机制建设 1、《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在1997年2月施行后,为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是基金会依法治会的重要法规。但是,由于时间超过20年,其中的部分条款存在与现行的上级法规不一致、内容严重滞后的问题,为此,基金会委托深圳市卓越律商法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启动有关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必要性论证评估的前期立项工作项目,为今后修改条例进行准备。 2、2017年 8月,基金会重新修改《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的有关条款,完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庭帮扶救助等程序,大幅提高牺牲人员家庭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三个节日的慰问标准,其中每户每年的春节慰问金由1万元增加到2万元。同时,基金会结合实际,不断改进和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指引(暂行)》作为执行《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的附件,规范该办法中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抚恤、慰问和奖励所应遵循原则,明确有关抚恤金、慰问金和奖励金标准的等级及适用条件。 (五)落实规章制度,严格各项管理 一是完善内外监督。年初基金会按照章程要求,请深圳道勤会计事务所对上一年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经审计基金会经费使用明晰,合符上级要求。基金会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上报和向理事会公开财务审计报告。同时,认真汇总整理年审材料,及时上报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审核,现已审查合格。此外,11月基金会接省社管局通知,要求两天内完成办理网上申办慈善组织登记手续,基金会及时运作,上下努力,终于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使基金会的慈善组织登记获得初审通过。二是严控管理开支。为了减少办公费用支出,基金会与鼎晟财务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实行会计业务工作外包服务。今年管理费用的开支22.2万元,占0.97%(按《基金会条例》规定不能超过10%)。三是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两学一做”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等活动,树立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的管理水平、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基金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提出的“一是要强化管理,确保见义勇为基金运作更加规范高效。二是要拓展筹款渠道,不断壮大见义勇为基金规模。三是要完善机制,加大对见义勇为勇士的表彰奖励和服务保障力度。四是要加强宣传,形成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四点要求,服务于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这一终极目标,发挥好见义勇为基金作用。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管理,重视品牌形象建设。一是加强内外、上下监督机制建设,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的管理监督,坚持运作“公开、公正、透明”三原则。二是争取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早日立项。三是做好换届工作,按换届方案,把有热心、爱心的理事选进理事会,增加理事会实力。四是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五是与理事成员建立常态固化联动机制,做好服务工作,发挥理事的积极作用。六是改善办公室人员配置现状,增强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二)拓展筹款渠道,做强、做大基金会。一是在市委政法委的重视下,积极主动搭建善心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爱心捐赠。二是发挥各区评委会的作用,争取各区的政府财政支持,动员辖区爱心企业做贡献。三是探索网络、微信等众筹模式。四是加强本金的科学管理,做好本金5000万元到期的转存工作,同时盘活资金,把零散的资金及时打包进行增值,积少成多,增加收益。 (三)推动规范高效的评奖机制建设,实现全市评定工作全覆盖。一是与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合力,共同推动没有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区(新区),尽快设立评定机构。二是建立定期的联系机制。与市、区见义勇为评委会构建密切的合作机制,实现纵向和横向的常态化沟通渠道。三是协助见义勇为评委会完善全市评定标准,规范、细化申报等方面工作。 (四)加大对见义勇为勇士的表彰奖励和服务保障力度。一是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申报材料的收件、受理、核实、初审等工作,表彰、慰问运作切实做到“及时、高效、准确”。二是做好牺牲及伤残见义勇为人员的建档工作,准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人性化、精细化的后续服务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形成固态化,号召和动员社会各界组织、机构参与基金会组织的各类慰问活动。 (五)加强宣传工作。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拓宽公益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及事迹、大力宣传爱心企业的善行义举。二是做好实体宣传,通过印制宣传品,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口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三是强化基金会在政法网站现有的网页建设,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传播社会正能量。四是与兄弟基金会的加强联系,相互交流学习。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8年1月21日
工作总结: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2017年工作总结 暨2018年工作意见 2017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群众关怀支持下,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宣传、筹款、慰问和管理等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基金会在社会捐款、本金增值以及划拨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总收入为317.3万元。共支出见义勇为专项经费199万元,其中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5人;慰问救助历年牺牲勇士家庭累计288户、资助牺牲人员家庭未成年或在读子女26人,走访慰问全市政法战线英烈家属和重病干警代表以及伤残见义勇为勇士14人。发挥了基金会“传递社会正能量、提升深圳城市形象、推动我市国家文明城市创建”的职能作用。现就2017年主要工作及2018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基金会建设 1、主管单位市委政法委对基金会一向十分重视和关心,委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基金会工作并亲临指导。特别是2017年8月18日,基金会在五洲宾馆隆重召开“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暨捐款仪式”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同志,委领导增昌、乔智、同宝、正宏、蔡铭同志,基金会理事会全体理事,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曲晓顺同志等领导以及罗湖、宝安、龙岗、坪山、光明5个区(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和其他5个区(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基金会对15名见义勇为勇士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接受深圳市科路思科技有限公司的爱心捐款100万元。华楠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对基金会在品牌形象建设、发挥好职能作用,推动我市见义勇为事业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明确基金会未来发展的方向。 2、2017年3月,市委政法委决定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由政治部管理。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政治部主任曾正宏,副主任苏怡杰、蒋振林等同志多次到基金会调研,听取汇报,指导工作。6月,正宏同志带队,在基金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一走访朱景辉理事长,曾庆刚、张昊等理事会成员,听取有关基金会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11月,正宏同志为贯彻落实华楠同志关于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召开全市见义勇为评定工作座谈会。会议分别邀请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以及罗湖、宝安、龙岗、坪山、光明5个区(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和其他5个区(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正宏同志在会议作了重要讲话。他对全市各区评定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评定标准、申报程序的规范、加强宣传以及市区评委会与市基金会构建密切的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见义勇为评奖工作机制夯实基础。 3、市委政法委主动牵头解决见义勇为行为评定难题个案。2017年,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在受理刘清林的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申报后,因刘清林是与其他同学违反有关条例,越过封闭铁丝网进入到水库内游泳,在同学发生溺水的情况下,刘清林与其他同学合力救助溺水同学过程中,溺水身亡的。评委会内的各成员单位对其行为认定存在不同意见,致使评定工作无法进行。11月初,市评委会请求市委政法委协调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意见。24日,正宏同志主持召开刘清林见义勇为行为认定专家论证会。由市法学会邀请的法律专家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规定,对刘清林的行为进行讨论,最终形成刘清林的行为应该给予见义勇为确认,但因其是未成年人,不应鼓励也不应提倡,更不能公开宣扬的专业结论。及时解决了见义勇为评定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也为今后对类似见义勇为行为的评定提供范例。 4、为了加强基金会队伍的建设,政治部决定由苏怡杰副主任兼任基金会办公室主任。为了提高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贯彻和执行力,政治部领导着力改善办公的设备条件,增设办公的生活设施,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关心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一年来,市委政法委对基金会的请示报告和建议,都及时研究批复,使基金会的表彰、慰问、救助等各项工作及时顺畅地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基金会社会影响力 1、基金会重视舆论工作,在“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暨捐款仪式”活动中,分别邀请《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深圳电视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深圳晶报》等中央和深圳市各大报纸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及事迹,同时大力宣传爱心人士的感人事迹,鼓励和倡导善行义举,树立正风。多家自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对活动也纷纷转载。4月28日,基金会与《深圳晶报》合作,以“21年前外地‘县官’在深勇斗歹徒获奖励”为题,用一个整版,图文并茂地宣传基金会20多年的运作情况,起到了宣传基金会良好品牌形象的作用。 2、宣传动员社会力量为牺牲家庭送温暖。理事长朱景辉组织慰问团到福建牺牲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活动,朱景辉理事长动员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中国建行莆田分行行长黄勇超等爱心企业代表参与这项关爱行动,并动员他们献爱心。9月,深圳慰问团与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傅镛堃理事长、办公室谢芳主任共同前往厦门、莆田两市,对王贯中、黄清辉、刘志伟等3户牺牲家庭进行慰问,给这些家庭送去各自带去的慰问金。《深圳晚报》记者受邀随行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大力做好表彰奖励慰问工作 1、8月,基金会与市、区见义勇为评委会协同运作,对经市、区政府评定的岳占伟等15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联合表彰,彰显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合力倡导见义勇为行为。12月,协助市委政法委组织推荐市十二届文明市民(道德模范)预备候选人参评工作。基金会根据《关于开展我市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在被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中,经过认真筛选,上报沙建明等3人为预备候选人,为市民树立了道德典范和学习榜样。 2、基金会除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三个节日开展牺牲家庭常态化走访慰问外,还通过深入了解各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1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邹从兵同志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宝安松岗、布吉走访慰问牺牲勇士吴恩均、刘远波2户家庭。8月,基金会组织并接受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委托,代表省会开展对25户深圳牺牲勇士家庭“中秋、国庆节”再次慰问活动。11月,接到省会要求提供2户见义勇为牺牲的特殊困难户来函。基金会将了解到的邢家辉的母亲卢英文以及杨春民的母亲符开浓两人因病致贫的情况上报,使这两家特殊困难户获得省会的及时救助。 (四)完善法规保障机制建设 1、《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在1997年2月施行后,为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是基金会依法治会的重要法规。但是,由于时间超过20年,其中的部分条款存在与现行的上级法规不一致、内容严重滞后的问题,为此,基金会委托深圳市卓越律商法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启动有关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必要性论证评估的前期立项工作项目,为今后修改条例进行准备。 2、2017年 8月,基金会重新修改《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的有关条款,完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庭帮扶救助等程序,大幅提高牺牲人员家庭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三个节日的慰问标准,其中每户每年的春节慰问金由1万元增加到2万元。同时,基金会结合实际,不断改进和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指引(暂行)》作为执行《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的附件,规范该办法中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抚恤、慰问和奖励所应遵循原则,明确有关抚恤金、慰问金和奖励金标准的等级及适用条件。 (五)落实规章制度,严格各项管理 一是完善内外监督。年初基金会按照章程要求,请深圳道勤会计事务所对上一年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经审计基金会经费使用明晰,合符上级要求。基金会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上报和向理事会公开财务审计报告。同时,认真汇总整理年审材料,及时上报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审核,现已审查合格。此外,11月基金会接省社管局通知,要求两天内完成办理网上申办慈善组织登记手续,基金会及时运作,上下努力,终于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使基金会的慈善组织登记获得初审通过。二是严控管理开支。为了减少办公费用支出,基金会与鼎晟财务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实行会计业务工作外包服务。今年管理费用的开支22.2万元,占0.97%(按《基金会条例》规定不能超过10%)。三是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两学一做”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等活动,树立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的管理水平、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基金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提出的“一是要强化管理,确保见义勇为基金运作更加规范高效。二是要拓展筹款渠道,不断壮大见义勇为基金规模。三是要完善机制,加大对见义勇为勇士的表彰奖励和服务保障力度。四是要加强宣传,形成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四点要求,服务于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这一终极目标,发挥好见义勇为基金作用。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管理,重视品牌形象建设。一是加强内外、上下监督机制建设,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的管理监督,坚持运作“公开、公正、透明”三原则。二是争取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早日立项。三是做好换届工作,按换届方案,把有热心、爱心的理事选进理事会,增加理事会实力。四是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五是与理事成员建立常态固化联动机制,做好服务工作,发挥理事的积极作用。六是改善办公室人员配置现状,增强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二)拓展筹款渠道,做强、做大基金会。一是在市委政法委的重视下,积极主动搭建善心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爱心捐赠。二是发挥各区评委会的作用,争取各区的政府财政支持,动员辖区爱心企业做贡献。三是探索网络、微信等众筹模式。四是加强本金的科学管理,做好本金5000万元到期的转存工作,同时盘活资金,把零散的资金及时打包进行增值,积少成多,增加收益。 (三)推动规范高效的评奖机制建设,实现全市评定工作全覆盖。一是与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合力,共同推动没有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区(新区),尽快设立评定机构。二是建立定期的联系机制。与市、区见义勇为评委会构建密切的合作机制,实现纵向和横向的常态化沟通渠道。三是协助见义勇为评委会完善全市评定标准,规范、细化申报等方面工作。 (四)加大对见义勇为勇士的表彰奖励和服务保障力度。一是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申报材料的收件、受理、核实、初审等工作,表彰、慰问运作切实做到“及时、高效、准确”。二是做好牺牲及伤残见义勇为人员的建档工作,准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人性化、精细化的后续服务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形成固态化,号召和动员社会各界组织、机构参与基金会组织的各类慰问活动。 (五)加强宣传工作。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拓宽公益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及事迹、大力宣传爱心企业的善行义举。二是做好实体宣传,通过印制宣传品,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口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三是强化基金会在政法网站现有的网页建设,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传播社会正能量。四是与兄弟基金会的加强联系,相互交流学习。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8年1月21日 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2017年工作总结 暨2018年工作意见 2017年,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群众关怀支持下,加大力度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宣传、筹款、慰问和管理等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全年基金会在社会捐款、本金增值以及划拨专项资金等方面的总收入为317.3万元。共支出见义勇为专项经费199万元,其中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15人;慰问救助历年牺牲勇士家庭累计288户、资助牺牲人员家庭未成年或在读子女26人,走访慰问全市政法战线英烈家属和重病干警代表以及伤残见义勇为勇士14人。发挥了基金会“传递社会正能量、提升深圳城市形象、推动我市国家文明城市创建”的职能作用。现就2017年主要工作及2018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视基金会建设 1、主管单位市委政法委对基金会一向十分重视和关心,委领导多次专题研究基金会工作并亲临指导。特别是2017年8月18日,基金会在五洲宾馆隆重召开“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暨捐款仪式”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同志,委领导增昌、乔智、同宝、正宏、蔡铭同志,基金会理事会全体理事,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主任曲晓顺同志等领导以及罗湖、宝安、龙岗、坪山、光明5个区(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和其他5个区(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上,基金会对15名见义勇为勇士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接受深圳市科路思科技有限公司的爱心捐款100万元。华楠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作了重要讲话,对基金会在品牌形象建设、发挥好职能作用,推动我市见义勇为事业等方面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明确基金会未来发展的方向。 2、2017年3月,市委政法委决定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由政治部管理。市委政法委专职委员、政治部主任曾正宏,副主任苏怡杰、蒋振林等同志多次到基金会调研,听取汇报,指导工作。6月,正宏同志带队,在基金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逐一走访朱景辉理事长,曾庆刚、张昊等理事会成员,听取有关基金会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11月,正宏同志为贯彻落实华楠同志关于加强见义勇为工作的指示要求,组织召开全市见义勇为评定工作座谈会。会议分别邀请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以及罗湖、宝安、龙岗、坪山、光明5个区(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和其他5个区(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正宏同志在会议作了重要讲话。他对全市各区评定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评定标准、申报程序的规范、加强宣传以及市区评委会与市基金会构建密切的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见义勇为评奖工作机制夯实基础。 3、市委政法委主动牵头解决见义勇为行为评定难题个案。2017年,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在受理刘清林的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申报后,因刘清林是与其他同学违反有关条例,越过封闭铁丝网进入到水库内游泳,在同学发生溺水的情况下,刘清林与其他同学合力救助溺水同学过程中,溺水身亡的。评委会内的各成员单位对其行为认定存在不同意见,致使评定工作无法进行。11月初,市评委会请求市委政法委协调相关单位提供法律意见。24日,正宏同志主持召开刘清林见义勇为行为认定专家论证会。由市法学会邀请的法律专家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等规定,对刘清林的行为进行讨论,最终形成刘清林的行为应该给予见义勇为确认,但因其是未成年人,不应鼓励也不应提倡,更不能公开宣扬的专业结论。及时解决了见义勇为评定工作中遇到的难题,也为今后对类似见义勇为行为的评定提供范例。 4、为了加强基金会队伍的建设,政治部决定由苏怡杰副主任兼任基金会办公室主任。为了提高办公室日常工作的贯彻和执行力,政治部领导着力改善办公的设备条件,增设办公的生活设施,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关心工作人员的生活待遇,使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一年来,市委政法委对基金会的请示报告和建议,都及时研究批复,使基金会的表彰、慰问、救助等各项工作及时顺畅地开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基金会社会影响力 1、基金会重视舆论工作,在“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暨捐款仪式”活动中,分别邀请《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深圳电视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深圳晚报》、《深圳晶报》等中央和深圳市各大报纸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及事迹,同时大力宣传爱心人士的感人事迹,鼓励和倡导善行义举,树立正风。多家自媒体平台、微信、微博对活动也纷纷转载。4月28日,基金会与《深圳晶报》合作,以“21年前外地‘县官’在深勇斗歹徒获奖励”为题,用一个整版,图文并茂地宣传基金会20多年的运作情况,起到了宣传基金会良好品牌形象的作用。 2、宣传动员社会力量为牺牲家庭送温暖。理事长朱景辉组织慰问团到福建牺牲家庭进行走访慰问活动,朱景辉理事长动员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中国建行莆田分行行长黄勇超等爱心企业代表参与这项关爱行动,并动员他们献爱心。9月,深圳慰问团与福建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傅镛堃理事长、办公室谢芳主任共同前往厦门、莆田两市,对王贯中、黄清辉、刘志伟等3户牺牲家庭进行慰问,给这些家庭送去各自带去的慰问金。《深圳晚报》记者受邀随行对本次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传递社会正能量。 (三)大力做好表彰奖励慰问工作 1、8月,基金会与市、区见义勇为评委会协同运作,对经市、区政府评定的岳占伟等15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联合表彰,彰显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共同合力倡导见义勇为行为。12月,协助市委政法委组织推荐市十二届文明市民(道德模范)预备候选人参评工作。基金会根据《关于开展我市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创建成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在被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中,经过认真筛选,上报沙建明等3人为预备候选人,为市民树立了道德典范和学习榜样。 2、基金会除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三个节日开展牺牲家庭常态化走访慰问外,还通过深入了解各家庭的实际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1月,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邹从兵同志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宝安松岗、布吉走访慰问牺牲勇士吴恩均、刘远波2户家庭。8月,基金会组织并接受广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委托,代表省会开展对25户深圳牺牲勇士家庭“中秋、国庆节”再次慰问活动。11月,接到省会要求提供2户见义勇为牺牲的特殊困难户来函。基金会将了解到的邢家辉的母亲卢英文以及杨春民的母亲符开浓两人因病致贫的情况上报,使这两家特殊困难户获得省会的及时救助。 (四)完善法规保障机制建设 1、《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在1997年2月施行后,为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提供了法律保障,也是基金会依法治会的重要法规。但是,由于时间超过20年,其中的部分条款存在与现行的上级法规不一致、内容严重滞后的问题,为此,基金会委托深圳市卓越律商法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启动有关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必要性论证评估的前期立项工作项目,为今后修改条例进行准备。 2、2017年 8月,基金会重新修改《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的有关条款,完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家庭帮扶救助等程序,大幅提高牺牲人员家庭在春节、清明节、中秋节三个节日的慰问标准,其中每户每年的春节慰问金由1万元增加到2万元。同时,基金会结合实际,不断改进和规范内部工作机制,制定出台《<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指引(暂行)》作为执行《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基金使用办法》的附件,规范该办法中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抚恤、慰问和奖励所应遵循原则,明确有关抚恤金、慰问金和奖励金标准的等级及适用条件。 (五)落实规章制度,严格各项管理 一是完善内外监督。年初基金会按照章程要求,请深圳道勤会计事务所对上一年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经审计基金会经费使用明晰,合符上级要求。基金会及时向市委政法委上报和向理事会公开财务审计报告。同时,认真汇总整理年审材料,及时上报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审核,现已审查合格。此外,11月基金会接省社管局通知,要求两天内完成办理网上申办慈善组织登记手续,基金会及时运作,上下努力,终于在要求的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使基金会的慈善组织登记获得初审通过。二是严控管理开支。为了减少办公费用支出,基金会与鼎晟财务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记账业务约定书》,实行会计业务工作外包服务。今年管理费用的开支22.2万元,占0.97%(按《基金会条例》规定不能超过10%)。三是加强队伍政治思想建设,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两学一做”学习和理想信念教育等活动,树立工作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队伍的管理水平、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基金会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政法委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提出的“一是要强化管理,确保见义勇为基金运作更加规范高效。二是要拓展筹款渠道,不断壮大见义勇为基金规模。三是要完善机制,加大对见义勇为勇士的表彰奖励和服务保障力度。四是要加强宣传,形成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的浓厚社会氛围”四点要求,服务于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这一终极目标,发挥好见义勇为基金作用。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一)强化管理,重视品牌形象建设。一是加强内外、上下监督机制建设,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的管理监督,坚持运作“公开、公正、透明”三原则。二是争取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早日立项。三是做好换届工作,按换届方案,把有热心、爱心的理事选进理事会,增加理事会实力。四是建立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五是与理事成员建立常态固化联动机制,做好服务工作,发挥理事的积极作用。六是改善办公室人员配置现状,增强队伍的执行力和战斗力。 (二)拓展筹款渠道,做强、做大基金会。一是在市委政法委的重视下,积极主动搭建善心平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爱心捐赠。二是发挥各区评委会的作用,争取各区的政府财政支持,动员辖区爱心企业做贡献。三是探索网络、微信等众筹模式。四是加强本金的科学管理,做好本金5000万元到期的转存工作,同时盘活资金,把零散的资金及时打包进行增值,积少成多,增加收益。 (三)推动规范高效的评奖机制建设,实现全市评定工作全覆盖。一是与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合力,共同推动没有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区(新区),尽快设立评定机构。二是建立定期的联系机制。与市、区见义勇为评委会构建密切的合作机制,实现纵向和横向的常态化沟通渠道。三是协助见义勇为评委会完善全市评定标准,规范、细化申报等方面工作。 (四)加大对见义勇为勇士的表彰奖励和服务保障力度。一是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申报材料的收件、受理、核实、初审等工作,表彰、慰问运作切实做到“及时、高效、准确”。二是做好牺牲及伤残见义勇为人员的建档工作,准确掌握相关信息,提供人性化、精细化的后续服务工作。三是组织开展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形成固态化,号召和动员社会各界组织、机构参与基金会组织的各类慰问活动。 (五)加强宣传工作。一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拓宽公益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及事迹、大力宣传爱心企业的善行义举。二是做好实体宣传,通过印制宣传品,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口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三是强化基金会在政法网站现有的网页建设,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传播社会正能量。四是与兄弟基金会的加强联系,相互交流学习。 市见义勇为基金会 201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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