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
2017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17日
单位名称:
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
登记证号:
0294
成立时间:
2013-01-25
性 质:
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封面目录
基本信息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召开情况
理事会成员情况
监事情况
内部制度建设
党组织建设情况
年度登记、备案事项办理情况
专项基金、代表机构、持有股权的实体及内设机构基本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专项基金情况
代表机构情况
持有股权的实体情况
内设机构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备案情况
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计算有关比例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公益慈善项目开展情况
本年度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2018年度计划开展的援助“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其他扶贫活动情况
涉外活动情况
对外活动主要成绩、问题和管理政策建议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收支明细表
重大公益慈善项目大额支付对象
由基金会作为受托人的慈善信托情况
委托理财
投资收益
基金会的关联方
基金会与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未结算应收,预付,应付,预收项目余额
应收款项账龄
应收款项主要客户
预付账款账龄
预付账款客户
应付款项
预收账款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
业务活动表
现金流量表
公开基本信息
公开工作报告摘要及全文
公开募捐信息
公开公益慈善项目信息
公开其他资金信息
工作总结
监事意见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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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建设情况
2.1 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
3
本年度共召开理事会次数:
如没有,请填写0。
)次理事会
本基金会于(
2017
年:
)年(
2
月:
)月(
23
日:
)日召开(
1
届:
)届(
15
次:
)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2017-02-23
会议时间:
请直接点击右边的时间框进行选择。
会议地点
会议室
地点:
会议议题
关于基金会申请“慈善组织”事项的研讨
议题:
关于基金会申请“慈善组织”事项的研讨
出席理事名单
宗蓉 叶衡远 陈运雄 洪礼生 张土生
出席理事名单:
宗蓉 叶衡远 陈运雄 洪礼生 张土生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未出席理事名单:
无
出席监事名单
无
出席监事名单:
无
未出席监事名单
温新平
未出席监事名单:
温新平
会议决议
1、经理事会投票表决(5人投票5票同意0票反对),一致同意我基金会进行“慈善组织”认定申请。 2、经理事会投票表决(5人投票5票同意0票反对),一致同意根据申请“慈善组织”认定有关政策要求,对《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为: ①增加第三十九条条款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一)本基金会应当合理设计慈善项目,符合本会宗旨和章程的有关规定。优化实施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慈善财产使用效益。 (二)本基金会建立健全慈善项目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对慈善项目的立项、审查、执行、控制、评估、反馈等环节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要求,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责。 (三)本基金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慈善受益人。本会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不得作为受益人。 (四)本基金会开展重大慈善项目,应当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且同意的人数不得低于到会理事人数的2/3。 (五)本基金会的重大慈善项目包括: 1、年度慈善项目计划; 2、超过50万元的慈善项目 (六)项目资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捐赠协议专款专用。 (七)慈善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八)本基金会要加强慈善项目档案管理,保存慈善项目的完整信息,做好慈善项目的建档归档工作。”
会议决议:
1、经理事会投票表决(5人投票5票同意0票反对),一致同意我基金会进行“慈善组织”认定申请。 2、经理事会投票表决(5人投票5票同意0票反对),一致同意根据申请“慈善组织”认定有关政策要求,对《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为: ①增加第三十九条条款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一)本基金会应当合理设计慈善项目,符合本会宗旨和章程的有关规定。优化实施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慈善财产使用效益。 (二)本基金会建立健全慈善项目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对慈善项目的立项、审查、执行、控制、评估、反馈等环节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要求,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责。 (三)本基金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慈善受益人。本会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不得作为受益人。 (四)本基金会开展重大慈善项目,应当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且同意的人数不得低于到会理事人数的2/3。 (五)本基金会的重大慈善项目包括: 1、年度慈善项目计划; 2、超过50万元的慈善项目 (六)项目资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捐赠协议专款专用。 (七)慈善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八)本基金会要加强慈善项目档案管理,保存慈善项目的完整信息,做好慈善项目的建档归档工作。”
备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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