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
2017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7日

单位名称: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

登记证号:0294

成立时间:2013-01-25

性 质: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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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构建设情况
2.1 理事会召开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3)次理事会

本基金会于(2017)年(2)月(23)日召开(1)届(15)次理事会议
会议时间 2017-02-23 会议地点 会议室
会议议题
关于基金会申请“慈善组织”事项的研讨
出席理事名单
宗蓉 叶衡远 陈运雄 洪礼生 张土生
未出席理事名单
出席监事名单
未出席监事名单
温新平

会议决议

1、经理事会投票表决(5人投票5票同意0票反对),一致同意我基金会进行“慈善组织”认定申请。 2、经理事会投票表决(5人投票5票同意0票反对),一致同意根据申请“慈善组织”认定有关政策要求,对《广东省南粤公益基金会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为: ①增加第三十九条条款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 (一)本基金会应当合理设计慈善项目,符合本会宗旨和章程的有关规定。优化实施流程,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慈善财产使用效益。 (二)本基金会建立健全慈善项目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对慈善项目的立项、审查、执行、控制、评估、反馈等环节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要求,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责。 (三)本基金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慈善受益人。本会管理人员的利害关系人不得作为受益人。 (四)本基金会开展重大慈善项目,应当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且同意的人数不得低于到会理事人数的2/3。 (五)本基金会的重大慈善项目包括: 1、年度慈善项目计划; 2、超过50万元的慈善项目 (六)项目资金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捐赠协议专款专用。 (七)慈善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接受社会监督。 (八)本基金会要加强慈善项目档案管理,保存慈善项目的完整信息,做好慈善项目的建档归档工作。”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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