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教育慈善基金会
2017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5日

单位名称: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教育慈善基金会

登记证号:0246

成立时间:2011-12-02

性 质:非公募基金会

公示项目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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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填写该页必读):
1、正确填写各项信息,数据项请填写阿拉伯数字,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0”;19251869.07
2、其他非数据项,请用文字填写,若无表格项信息,请填写“无”。15156739.06
3、如本表的计算比例及合计金额有误,请重新填写子项目,重置自动计算功能。24736293.78
3.公益事业/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3.1 接受捐赠情况、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一、本年度捐赠收入 16055000 0 16055000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16055000 0 16055000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1000000 0 1000000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15055000 0 15055000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0 0 0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0 0

二、大额捐赠收入情况
捐赠人 本年捐赠额 用途
现金 非现金
汕头市潮阳实验学校 14000000   用于符合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教育事业
游再明 500000   用于符合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教育事业
陈楷龙 500000   用于符合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教育事业
汕头市建平房地产有限公司 450000   用于符合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教育事业
深圳市华山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用于符合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教育事业
广东华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用于符合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教育事业
       
       
       
       
合计 16050000 0

说明:

1、大额捐赠收入中的捐赠人是指本年度累计捐赠超过基金会当年捐赠收入5%以上或者500万元以上的捐赠单位或个人。
2、捐赠人如要求不公开姓名、名称的,可以其他代号代替,其他捐赠信息要公开。

3.2 公开募捐情况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填写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本年度组织通过公开募捐取得的捐赠收入
0 0 0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0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0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2017年12月31日前是否已认定为慈善组织 :

3.3 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情况
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上年末净资产 24736293.78
本年度总支出 8792365.51
本年度用于慈善活动的支出 8601416
管理费用 222527.3
其他支出 -31577.79
本年度慈善活动支出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占前三年年末净资产平均数的比例) 34.77% 43.63%
本年度管理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 2.53%

说明:本表所称慈善活动、管理费用等应符合《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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