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组织公示
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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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活动情况

(一)接受捐赠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一、本年度捐赠收入 1726808.01 0 1726808.01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1726808.01 0 1726808.01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1726808.01   1726808.01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0 0 0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0 0
二、接受非公益性捐赠情况
(对捐赠人构成利益回报条件的赠与或不符合公益性目的赠与)
0 0 0

(二)募捐情况(公募基金会填写)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现金 非现金 合计
本年度组织募捐活动(
 
)项,募捐取得收入
0 0 0
(一)来自境内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内自然人的捐赠     0
来自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二)来自境外的捐赠 0 0 0
其中:来自境外自然人的捐赠     0
来自境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0
(三)公益支出情况
公募基金会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数额
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  
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  
本年度总支出  
本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行政办公支出  
本年度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总收入的比例 0%
本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 0%

说明:公益事业支出包括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支出和开展公益项目时发生的项目直接运行费用,调整后的上年度总收入=上年度实际收入合计-上年收入中时间限定为上年不得使用的限定性收入+于上年解除时间限定的净资产。

综合近两年公益支出比例=(本年“公益支出”+上年“公益支出”)/(本年“上年总收入”+上年“上年总收入”;综合近三年公益支出比例为近三年“公益支出”合计与近三年“上年总收入”合计比例;综合近两年工资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为近两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行政办公支出”合计与近两年“总支出”合计比例,综合近三年同理。

非公募基金会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数额
上年度基金余额 9261549.82
本年度总支出 2663592.06
本年度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 2588460.46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75131.6
行政办公支出  
本年度公益事业支出占上年度基金余额的比例
(少于8%的显示红色)
27.95%
本年度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
(多于10%的显示红色)
2.82%

说明:公益事业支出包括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支出和开展公益项目时发生的项目直接运行费用,上年基金余额为上年末净资产。

综合近两年公益支出比例=(本年“公益支出”+上年“公益支出”)/(本年“上年度基金余额”+上年“上年度基金余额”;综合近三年公益支出比例为近三年“公益支出”合计与近三年“上年度基金余额”合计比例;综合近两年工资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为近两年“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行政办公支出”合计与近两年“总支出”合计比例,综合近三年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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