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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问题列表


如何确定民非企业业务主管单位钟小丽 2018/3/8 10:51:14

申请办理民非企业“工程经济研究院”,业务主管单位指的是哪个部门,能明确指出吗?联系电话多少?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回复:2018/6/29 11:15:57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参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重新确认我省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粤民民〔2001〕3号),省委省政府职能部门和省委省政府授权的组织均可担任业务主管单位。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据所从事的业务领域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非由登记机关指定,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当涵盖所主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跨行业、跨领域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以“聚焦主业”的原则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因此,举办者应理清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并依据政府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可在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确定其业务主管单位并查询相关联系方式。

社会团体章程预审陈小姐 2018/1/25 13:51:45

您好!请问,修改章程内容前要进行的预审,是不是把新旧章程送到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预审呢?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回复:2018/4/23 15:00:22

您好。 社会组织修改章程前如需进行预审,可直接联系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处(电话020-83311389)。

专委会陈敏敏 2018/1/24 14:11:15

成立专委会的话 各级机构固定 开不了发票怎么解决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回复:2018/4/23 14:56:25

社会团体的分支(代表)机构登记管理请依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备案的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民函〔2014〕380号)执行。

关于慈善基金会验资手续问题廖旦霞 2018/1/11 11:53:28

1、在广州成立的慈善基金会验资需要到指定的银行办理吗?还是一般银行都可以? 2、如果发起人和捐款人不一致,办理验资的时候是否需要捐款人到银行柜台进行面签? 3、如果发起人和捐款人不一致,基金会正式成立后,是否可以向捐款人开具慈善专用收据?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回复:2018/5/3 10:48:09

您好,1.基金会设立登记的相关验资手续,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广东省内地方性社会组织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州银发〔2016〕163号)要求办理。2.捐赠票据的办理规定,请参阅《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社会组织财政票据领用事宜的通知》(粤民函〔2015〕1162号)。

申请成立异地校友会杨鹏 2018/1/11 10:18:32

你好,我们想申请商丘市虞城县高级中学在广东校友会,请问需要什么条件?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回复:2018/4/9 9:39:50

您好。 如需申请成立全省性社会团体,请登录广东社会组织网查看《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办事指南》(链接:http://www.gdnpo.gov.cn/home/index/index2/nala5053814)。同时,您也可以直接联系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登记处(电话020-8331138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