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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民罚决第2020087号
处罚事由 未参加2014年-2017年年度检查
处罚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限期停止活动,并可以责令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以及《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广东省民政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表》中“从轻”裁量档次规定
社会组织名称 广东省城镇化发展研究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14400007556472674
处罚结果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3
处罚机关 广东省民政厅